孩子一歲半了,沒有結婚證,怎麼離開他?


你們沒有結婚證,也就是法律上你們不是夫妻關係,就算你們共同有一個一歲半的孩子。你想離開他,可以直接離開,不需要什麼手續,只需要避免他的糾纏,建議這方面好好協商,尤其還涉及到孩子的撫養和撫養費。

你準備離開他,孩子是自己撫養還是對方撫養,如果是打算自己撫養,那麼男方有義務付給孩子撫養費,但是為了避免男方拖拉糾纏,可能你需要在這方面讓步。同樣,如果孩子給男方撫養,那麼你需要付撫養費,可能你就需要多付一點,來堵住男方的口。

“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為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養費。也就是16週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視情況給付,18週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如果怎麼協商都不管用,那麼建議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找個律師好好諮詢一下怎麼處理。建議處理這些事情時,多為孩子考慮,保障孩子後面的生活。


明幻一生


這就看你了,你們是同居關係,不用辦理離婚手續。若果你想撫養孩子可以帶走,也可以訴訟至法院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毋龍飛律師


直接離開啊,這個還需要考慮嗎?為什麼有孩子了,還沒有結婚證,很明顯,你和孩子對他來說,不重要,與其這樣煎熬,為什麼不給自己去拼一把的機會呢?這個世界離開誰,都照常轉動,孩子在沒有愛的環境中未必能健康成長,記住,只要有一雙手,這個世界就餓不死任何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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