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以一方名義所負債務是否屬於共同債務?

同居關係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具有較穩定的長期共同生活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意見,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責任分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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