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许昌好人”,推荐道德模范

寻找“许昌好人”,致敬身边榜样!4月14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省委、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新风,集中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暨2020年度“许昌好人”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日前,市文明办已经下发通知,明确了评选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

此次评选活动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5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表彰2名,共10名;授予许昌市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每个类别2名;2020年度“许昌好人”20名。

目前,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暨2020年度“许昌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已经进入候选人推荐阶段,各地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组委会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把关后进行集中公示,相关推荐材料于8月30日前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10月份,市组委会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公众号、客户端等平台公示候选人情况并组织公众投票,同时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按照公众投票支持率60%、评委投票支持率40%的比重,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根据排名情况,提出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建议人选名单。经市文明委审定后,作出表彰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暨2020年度“许昌好人”的决定,在12月份举行颁奖和发布仪式。

通过此次活动,我市将表彰一批贡献大、口碑好、事迹突出、精神崇高、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争先进位的出彩意识,为我市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在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中走在前列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