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到法院起诉要跟我离婚,为了孩子,我不想离该怎么办?

黄大官人


为了孩子只是借口。你老婆到法院起诉跟你离婚,应该是有原因的,是什么原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不爱你了,这才是根本。不要问怎么办,学会放手,同样释放自己,给双方一个新的天地。


奇点228734266


离婚指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不光曾经的他(她)是多么可爱,一旦离婚分道扬镳,竟形同陌路,受到更伤害的还有是孩子。人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就不要提出“离婚”二字。然而,确系二人感情破裂,又没有和好以致破镜重圆的可能,那么就得“琢磨”一下了。

按照我国《婚烟法》的规定,男女有自由恋爱,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确系婚姻期间双方感情破裂,一方坚持离婚的,人民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准予判决离婚。这个离婚判决,并不取决于一方的是否同意。

我(做兼职律师)就曾代理过这么一个离婚的案件:2018年初春我接到女生小雅的电话,她声称其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处了个女朋友,偷偷摸摸过期了“夫妻”生活,她主张离婚,其丈夫就是不同意。并以女儿要上初中,知道父母离婚必受伤害、耽误学习为由,苦求不要离婚。

当时,我也是好言相劝,希望能看到孩子的“面上”,给对方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再者,女人走一家进一家不容易,结婚离婚是决定人生之大事,不可草率行事。也许在我的劝说下,小雅决定先不离婚,并且要求和丈夫一同去打工,将孩子也一同带上就近安排上学。丈夫也完全同意,并写下保证书。当时我心里也是很高兴,自己又做一件“成人之美”的好事,

然而,两个月后我又接到小雅的电话,称“这次必须离婚了”。原来其丈夫“恶习”不改,仍和那个女人来往,还被女儿发现了。我对此只能无言以表,只好代理了这桩离婚案件。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小雅离婚诉讼成立,裁决离婚。

听了我讲了这个离婚案件,不知你作何考虑?只是不知道具体原因,你老婆非要去离婚。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系破裂,已经维持不下去了。成天吵吵闹闹,孩子在中间活受罪,还不如长痛不如短痛,勇敢面对现实。所言,东隅失之,桑榆可得,人间何处无芳草呢?

不知是否能帮到你,若有需要我会尽义务。


北国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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