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槍槍套在腰間或大腿上,拔槍時哪個更快些?

白鯨烽火臺


兔哥談談個人看法:我當兵時曾經配有五四式手槍,戰場上作為一名偵察兵還要攜帶一支56-1式衝鋒槍。當時的偵察兵武器裝備配置還是很多的,班長都有一把手槍,用槍套攜帶,斜挎在身上,另外還要攜帶一支衝鋒槍(56-1式,摺疊槍托的),望遠鏡、指北針、地圖、水壺、挎包、四個77式木柄手榴彈、捕俘刀,副班長是64微聲衝鋒槍。即便是不攜帶揹包(那時沒有背囊)也很彆扭。而手槍沒有現在的攜帶方式,不能攜帶在大腿外側,跑步時儘管手槍揹帶是用武裝帶固定的還是總往前跑,並日亂動。



平時即便是隻攜帶一隻手槍,斜挎在身上,走路時挺舒服,一旦運動起來就不行了,會拍打身體,但不是疼,沒這麼大重量,主要是亂動的厲害,而且會向前移位,因此,都是用手按住,或者是儘量向屁股後面拉它。如果在攜帶其它的水壺,揹包,手榴彈袋,捕俘刀什麼的就更是不舒服了,沒辦法,只能自己克服,那時沒有專業的攜行裝具。那個時候也通過錄像帶看人家西方軍隊把手槍套掛在大腿外側,並且用鬆緊帶固定好,真的是很羨慕,當時就曾經在一起討論這個問題,如果也學者它們這樣攜帶手槍該多好。


從手槍的使用來說,其實它屬於一個輔助武器,我們在戰場上執行偵察任務時,五十四手槍有時採用“快槍套攜帶”,也就是不背在身上了,掛在腰帶上,這樣就穩當了,缺點是緊急狀態下掏槍受影響,特別是在攜帶其它武器裝備的情況下,會被遮住,而且高度有點高,不如使用槍套快。通常情況下手槍子彈都不多帶,在裝滿子彈帶的情況下很少零散攜帶子彈,一個是偵察兵去作戰不是主要任務,二是需要帶的東西多,武器彈藥要攜帶,吃的也要攜帶,戰場上上體能下降很快,平時背五六十斤小意思,戰場上背一半都吃力,爬山涉水的,吃不好,睡不好的,有時甚至想什麼都扔了,穿著衣服都覺得是累贅,所以,戰場上想活命,不光要有彈藥,生存下來更重要。


現在的手槍掛在大退外側(右大腿)是最好的辦法,固定容易,不能讓它亂動,亂動會消耗體力,融為一體最好,而且這個高度掏槍也正好合適,採用快槍套攜帶,能夠快速出槍。如果使用槍套跨帶雖然高度容易解決,但槍套是需要先打開套蓋,然後掏槍,由於槍和槍套是緊挨著的,不能在槍套裡握住槍柄,需要用手指掏出來在把大拇指握上去。所以,佈置在大腿外側,並且使用快槍套是最好的辦法。為什麼要佈置在右大腿外側呢?臥倒都是左側身體先著地,側身匍匐前進也是左側身體著地,當然如果你是左撇子另當別論,不過戰鬥部隊可不慣著左撇子,要麼你改過來,要麼你換一個活幹。知道手槍怎麼打的準嗎?告訴你,大拇指別用勁,貼住就可以,還有就不說了,你試試,包你25米胸環靶8環以上。



以上是兔哥個人觀點,歡迎關注兔哥,歡迎探討評論!圖片來源網絡。


兔哥哨位


如果單論把槍速度的話,自然是把槍套固定在大腿上最快,因為人體雙臂的垂直距離正好位於大腿位置,所以手槍被固定在大腿位置是把槍最快的。可是會固定在大腿上的一般只有特種士兵,手槍固定的位置與從事職業有著很大的差別。

一般刑警會把槍套掛在腋下,因為刑警的首要行動不是開槍而是行動,可如果把手槍掛在外面亂晃不僅對破案沒有幫助,相反還很有可能被搶劫,所以刑警一般都會把槍套掛在腋下,利用外套好做遮擋。

一般警察會把槍套掛在腰間,因為身穿制服的警察本就擁有威懾能力。如果制服都威懾不住罪犯,就會用手去摸掛在腰間的槍套,以此來造成更進一步的威懾。


九品侍衛


一樣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