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离婚吧!男方坐牢,女方没了音讯,这是对两个女儿的无情

聊婚姻和情感,如果用以法律裁判的角度来分析,我们又能从中得到些什么呢?

有这样一个案例,当男方坐牢时,女方出走,抛开法律的问题,只谈这种婚姻又何必有当初的结婚?

法官:离婚吧!男方坐牢,女方没了音讯,这是对两个女儿的无情

一场无情婚姻的案例

原告:男,1984年6月11日出生。

被告:女,1984年8月9日出生。

原告(男方)的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二、两个女儿由原告抚养;三、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原告(男方)的陈述:两人于2003举行结婚仪式,之后生育长女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又生育了次女。

2016年因男方到监狱服刑,被告离婚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两个女儿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顾。

2020年2月24日男方出狱回家后,多次找到女方亲属尝试联系对方,但其亲属也无法找到女方。

被告(女方)未到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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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决

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存续的基础,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后,因男方犯罪入狱服刑,女方亦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显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对于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男方主张抚养两个女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男方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在作出判决前,女方未到场应诉,综上判决,1.两人离婚;2.两个女儿由男方抚养。

法官:离婚吧!男方坐牢,女方没了音讯,这是对两个女儿的无情

情感解析

这是一场无情的婚姻。之所以用‘无情’来评论,不仅仅是女方对自己婚姻、对自己丈夫的背叛,更重要的是她对自己女儿的无情。

“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的肉。”这一句话最是刻画出了,孩子在母亲心中的分量。

在简单的事情陈述中,我们不知道男方为什么违法,为什么坐牢,我们也不知道女方经受着什么压力,亦或者是什么诱惑,所以我们并不多讨论夫妻的情感。

法官:离婚吧!男方坐牢,女方没了音讯,这是对两个女儿的无情

但不得不说这个案件中的无情之处。

一个30多岁的女人,一个有着2个女儿的母亲,一份4年的期待,这是孩子对母亲的期待啊!

孩子的父亲已然在牢狱之中,孩子的母亲又如何能放下心,放弃了孩子。就算有巨大的压力,但为母则刚,难道真的就只能对孩子无情吗?

当然,做父亲的无法陪伴孩子成长,也是逃不掉责任。

法官:离婚吧!男方坐牢,女方没了音讯,这是对两个女儿的无情

法院判了离婚,这是必然。孩子给了父亲,只是不得不如此。

最后希望两个女孩能够在父亲的养育之下,健健康康的成长,更是希望这个做父亲的,能够在踏踏实实扛起生活重担的同时,多多关注孩子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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