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毒販當庭服判青島黃島:大數據平臺助檢察官完善證據鏈


  本報訊(記者郭樹合 通訊員袁榕)近日,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在辦理“零口供”被告人呂某販賣毒品罪一案中,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及時通過GPS定位系統和交通大數據平臺調取關鍵證據,並依法追漏相關販毒事實。近日,黃島區法院以被告人呂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呂某曾因販賣毒品罪於2012年、2017年被判處刑罰,2018年刑滿釋放後,他不知悔改,重操舊業。2018年8月18日至10月30日期間,張某(另案處理)受他人所託,多次駕駛出租車載王某(另案處理)至呂某家附近,再由王某至呂某家中購買冰毒。綜上,呂某販賣毒品11次,共計5.5克,在其住處查獲毒品6.71克,合計12.21克。

  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50多歲的呂某系毒品再犯,反偵查能力較強,一直處於“零口供”狀態。為此,檢察官仔細查閱卷宗,引導偵查機關補充完善證人辨認地點,並通過GPS定位系統對呂某家進行交互定位,確認兩名證人所描述的位置均為呂某家附近。同時,通過交通大數據平臺,及時調取了案發時涉案出租車的GPS行駛軌跡,並根據該行駛軌跡印證了購毒、送毒的行駛路線,在購毒下線未到案的情況下,依法追漏了一筆販毒事實,並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在被告人呂某“零口供”情況下依法提起公訴。

  最終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指控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呂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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