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一場十年之約

十年前,高二暑假。一個非常炎熱的夏天。陰暗的房間裡長時間開著風扇。開始發燙,最後發出吱呀吱呀的聲音後,終於倒在了水泥地板上。

媽媽從為數不多的生活費用拿出了一筆錢買了新的電風扇。 但氣溫依舊炎熱,窗戶外面的竹林裡沒有一絲風聲。

蟬鳴日日伴隨我入夢。就著19歲女孩的青春之夢。鄉下老房子裡,沒有手機,沒有網絡,一臺電視機和一隻收音機陪伴了整個夏日。

還記得制定的暑期規劃是,前十天做完學校老師佈置的作業,上20天暑期加強班,再去上10天私教老師的特小班。

剩下的時間裡,一週去兩次鎮上的書店。看書。買是買不起的。那時弟弟剛上幼兒園,我要面臨上大學,父母的薪水只夠我們一家四口日常開銷。

但只要出門,媽媽每次都會給我五塊錢買冷飲或者冰棍。

每週十元錢,我攢了兩個半禮拜,終於湊到25元,買下了這本書。書店規定,沒有拆封的書是不能看的。

我等了兩個半禮拜才等來這本中意的書。至於被書封吸引還是被題目吸引已經忘記。總之不是內容。

因為在拿到手拆封前的那一刻,我都不知道這本書的作者到底有多大名氣,更不知道她的文風和創作的題材。

還是那個買了書的夜晚,新風扇一直在吹,不知道是風力不大的緣故還是被書中的內容所觸動到了沸騰的血液因子,窗外的蟲叫響了一波又一波。

小房間裡昏黃的燈亮到了天明。直到媽媽起床去地裡澆水,輕輕打開我的房門,以為我又不敢黑燈睡覺,才知道原來讀了一夜的書。

故事我記不太清了。情節也記不太清了。人物的名字更是遺忘了。

但這本書一直帶在身邊。從高二暑假到高三畢業,它陪伴我度過了整個求學生涯中最艱難的過程。 高三畢業時填報志願,若不是家中發生事故,西藏一定是首選。

後來,跟家庭妥協,跟自己的夢妥協。來到另一座城市。整整9年,依舊沒有放棄過這個夢。 大學來到了一座離家很近的陌生城市。

每一個同學都是那麼光鮮亮麗,宿舍裡的女孩們,有著漂亮的高跟鞋,有著我沒有見過的品牌T恤,還有父母家人開了兩輛車來送學的女孩,她揹著吉他、單反,還有那個時候昂貴的iPhone 4,蘋果電腦。薄薄的機身藏匿於牛皮包裡,是昂貴身份的代名詞。

夜晚來臨時,女孩們拿出了零食和小禮物進行第一次交流和介紹。我沒有準備任何禮物,也沒有零食。在輪到我做自我介紹時,我從書架上抽出了這本書,簡單介紹了一下自己:自在隨性是我的性格,閱讀寫作是我的愛好,大學其中一項規劃是去一次西藏。

當我講出西藏兩個字的時候,女孩們的臉上充滿了驚歎,隨之是不屑。

那時候的我,渾身家當只有一雙帆布鞋和一雙乳白色涼鞋,行李箱是輪子壞掉只能拎著或者扛在肩頭。手機是爸爸淘汰的老式諾基亞,觸屏和智能機是我未見過的奢侈品。

夢想是用來實現的。

第二年暑假,我走上了那條曾經夢想的路。

遇見了八廓街的熱鬧,見證了千年歷史的布達拉宮。有人在磕長頭,有人花一塊錢買一杯甜茶,有人坐在牆根下曬著高原的日光浴。

我沒有認識任何人,也沒有去找尋小說裡的日瑪旅館,只是在青旅裡待了三天,在周邊散散步便離開了。

我知道,這只是第一次,以後還會再來。就像我的做事風格,相逢何必曾相識,但凡屬於你的,都不必急於一時。

我認識她很晚。

她早期的作品幾乎沒有看過。

在她將近二十本的創作書籍中,大概只買過五本書。《彼岸花》、《蓮花》、《月童度河》、《鏡湖》、《夏摩山谷》。每一本都有期待。

雖然她寫作很早,但於我而言,真正的購買順序是《蓮花》、《鏡湖》、《夏摩山谷》、《彼岸花》、《月童度河》。

她的文字清麗,風格清晰。讀完之後往往能夠觸動到內心深處的感知。無論是那個炎熱暑假中對未來充滿迷茫的學生,還是每每遇到燥鬱不安時的女孩,亦或是如今自己也開始創作的寫作者,她對我來說,更像是一個同行者。見證彼此重要的人生時刻。或精彩,或頹靡。

書籍是很早之前購買的。期間去了旅行一直沒有拆開。堆放在書牆中,像是多年老友寄來的禮物,內心豐盈。

決定寫下這篇文字之前,去翻看了她的微博。觸達的層次感很強烈。大抵這就是有深度的作家。 去年7月23日,在28歲生日那天,給自己送了一份大禮:辭職,寫作。想到她也是在28歲時走上寫作這條路的,大概這也是一種緣。

我的寫作之路和她相似。開始寫商業稿件養活自己。減少開支需求,存下一點錢之後開始全職寫作。第一本小說《閣樓裡的女人》簽約字節跳動,第二本小說《拂曉》參與豆瓣閱讀長篇挑戰賽,被平臺簽約。

之後簽約了全職作家經紀人,又開始做自己的課程。

一切沒有那麼順利,一切又都是在預想之中。

寫作並沒有想象中那樣簡單。小說是一個關卡,長篇小說又是一個關卡,出版是一個里程碑,全職寫作又是一件需要勇氣的事。

她在《蓮花》中寫到過:一個全職作家應該依靠稿費生活,一年寫作一本書剛剛好。的確,在歐美國家,全職作家依靠版稅和稿費生活,並非他們的稿費多麼高昂,而是專注度。

好比之前講過的一句話:寫作是一件清貧的事。

當我們能夠耐得住清貧,拿捏住寫作的本性,大抵上可以稱得上是一位作家。 在我心目中,她屬於其中一位。

出了這套書之後,猶豫了兩天才決定下單。我不是一個感性消費的人。書籍對我來說,閱讀的意義大於擁有。

有些書籍在我讀完之後會隨贈有緣人。可能上面寫著我的一些筆記,也有可能是另一段故事的開啟。依舊堅信相比擁有的數量值,傳遞信念更為重要。

第三日清晨,起來見到窗外淅淅瀝瀝的小雨布滿窗臺,早些時候丟下的一粒果核種子開始發芽,沒有土壤的地方,它長出了綠色的嫩芽。可見生命有些時候並非是傳宗接代,而是完成一個交替的使命。

想到十年前第一次閱讀到她文字的時候,內心閃現的一個信念:成為一名依靠稿費生活的作家。

如今竟也是一步一步在往前靠近。

大概,這也是一種使命的傳遞。

這場十年之約,我沒有辜負。


《蓮花》:一場十年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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