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三伏貼灼傷不算醫療事故

江西省兒童醫院至少80名兒童貼三伏貼被灼傷今天登上了媒體。省衛健委介入調查,家長提出訴求,微博和朋友圈開始熱傳。不過我在這裡要唱唱反調:雖然被灼傷的孩子可憐,但貼三伏貼不算醫療事故,不能按照醫療事故的標準去處理這件事。原因如下:

第一,三伏貼不算正規醫療手段。在各地醫院貼出的三伏貼宣傳中,雖然提到很多三伏貼的所謂適應症,比如此次肇事醫院就宣稱三伏貼適合“支氣管哮喘、過敏性鼻炎、慢性咽喉炎、小兒反覆感冒、慢性胃炎、厭食、消化性潰瘍、慢性腹瀉、免疫功能低下等”,但所有這些適應症沒有一個經過了循證醫學的驗證,也沒有多少可靠的臨床證據。三伏貼治病防病也不見於任何官方診療指南和教科書中。三伏貼只是借用各個醫院的名頭銷售的商品,不是正規醫療手段。既然不算正規醫療手段,由此造成的傷害就不算醫療事故,要判定責任應該按照故意傷害或者過失傷害。

第二,判定某家醫院三伏貼違規沒有標準。要判定本次肇事醫院的三伏貼是否違規,得有一個全國或全行業公認的標準。但是三伏貼雖然很火爆,但是各醫院所用的藥物、貼敷時間、貼敷部位都是自己說了算,互相之間也不交流,也沒有相關的學術會議和組織制定指南和規範,也沒聽說過各個開展三伏貼的醫院之間有培訓和被培訓關係。這點不像很多成熟可靠的醫療技術,行業內的人都知道國內最早開展的是哪家醫院,去哪裡學習最有效,哪裡的專家最權威。由別的醫院專家來評價江西兒童醫院三伏貼是否合規,沒有可執行的規範,同樣,江西兒童醫院也沒有資格評價其他醫院的三伏貼。有人可能會妄想用西醫燒燙傷的標準來評價三伏貼帶來的傷害,那就涉嫌用西醫標準評價中醫,中醫藥的灼傷能叫灼傷嗎?

第三,裁定江西兒童醫院三伏貼違規有違公平。三伏貼導致灼傷和接觸性皮炎並不是什麼新聞,尤其是對於皮膚科和燒傷科醫生。每年三伏貼火爆期間,皮膚科和燒傷科都會接診大量因為貼三伏貼導致的皮炎和灼傷患兒。只是既往沒有形成新聞事件,也沒有在朋友圈和微博大量轉發。之前沒有判定三伏貼違規,那憑什麼現在判定違規。如果判定現在違規,那之前被傷害的兒童怎麼辦?

總之,如果不全面叫停目前各醫院開展的三伏貼業務,對江西兒童醫院的三伏貼灼傷事件怎麼處罰都不公平。除非把責任全部推給孩子家長,讓他們自認倒黴。只有這樣才能維護中醫藥三伏貼的體面,也能繼續徵收這塊不菲的智商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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