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假奶粉醫生停職,醫生會受到怎樣的法律責任?


近日熱議的郴州“假奶粉”事件已不是郴州首例,2019年12月媒體曾報道,受害孩子家長稱,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的醫生曾讓其在指定地點購買指定一種叫“舒兒呔”的奶品,但發現只是固體飲料,孩子已吃了半年多,造成發育遲緩。

5月13日,湖南郴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衛健委回應郴州市兒童醫院醫生開處方推薦“假奶粉”事件的處理進展,事件定性為虛假宣傳,已對涉事企業下達處罰決定書;企業將聯合醫院按退一賠三的方式向受害者家屬賠償,已安排患兒進行體檢,涉事醫生停職一年。


律師觀點

張揚智律師:

虛假宣傳有以下情況,1、經營者對產品做片面的宣傳或者對比;2、將科學上未定論的觀點、現象等當作定論的事實用於商品宣傳的;3、以歧義性語言或者其他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商品宣傳,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均可認定。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或者刑事責任

郭光翠律師:

虛假宣傳輕則民事賠償;重則觸犯刑法,自然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罰金,單位處罰金,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承擔刑事責任張偉律師虛假宣傳造成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嚴重後果承擔刑事責任

周小傑律師

虛假宣傳指在商業活動中,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或者服務做出與實際內容不符的虛假信息,導致客戶或消費者誤解的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4條,《廣告法》第56條均對虛假宣傳處罰及賠償做了規定,可能還涉嫌《刑法》第222條虛假廣告罪!

師本領律師

虛假宣傳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李松律師

虛假宣傳,需要根據造成的結果認定責任,嚴重的觸犯刑法

成長會律師

需要考慮社會危害性和造成的實際損害來判定。嚴重的觸犯刑事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