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未复工,却承担工资及社保费用,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今天(2月24日)上午,有两则网上消息透露出目前企业复工的现状:一是百度热搜上《全国有24城复工率超过80%,做好防护,静待花开》的文章指出全国36个重点城市有24个复工率超过80%;二是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指出目前全国大型企业相对中小企业复工进度快,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相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复工进度快。这说明目前受疫情影响未能复工的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企业一方面不能复工没有收益,另一方面还得依据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作报酬并承担社会保险费用,有的企业想通过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来减少损失,这种想法可行吗?

一、劳动者在疫情防控期间遵纪守法,企业不能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以经济补偿金二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相关部门就明确指出对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以疫情为由在劳动者无过失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如果企业违反规定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具体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2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不足6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例如,张三在企业工作4年7个月,月工资5000元,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为50000元。

二、劳动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多地出现暴力抗拒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情况以及新冠肺炎患者在汽车门把手、电梯按纽等人群易感染处吐口水甚至在面对医疗人员或疫情防控人员时向其吐口水试图恶意传染他人。各地司法机关从严从快立案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如果劳动者因前述原因或者因盗窃、抢劫等其他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企业陆续复工。各地中小企业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创造复工条件,争取早日复工。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国务院已经出台政策对湖北省外的中小微企业及湖北省内的所有参保企业免征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企业还可以在复工后与劳动者及工会就工资报酬、休息休假等事项进行协商而不能现在通过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来面对目前的困难。当然,劳动者在复工后也应当充分理解这次疫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体谅企业目前的困难,互相理解,共克时艰,共度难关!如果你有不同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将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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