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欠条惹纠纷 法官明辨守正义

“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以后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避免因不懂法律惹纠纷”。康某表达感谢之余,向办案法官这样说。

原来,康某作为甲公司的销售人员,2016年1月份,代甲公司向王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王某货款九万余元,欠条落款写明公司名称及康某名字,但未盖甲公司公章。王某索要货款无果,将康某及甲公司诉至法院。

康某在收到法院传票及相关手续后,十分着急,主动联系法官,向法官陈述事情经过。经核实康某确系该公司销售人员。但该笔债务究竟是康某个人债务还是公司债务呢?这个迷团要解开,就需要找王某和甲公司了解情况。法官和原告王某多次沟通,王某最终说出实情,该笔债务确实是甲公司所欠货款,但因为欠条上没有甲公司盖章,为防止债务落空,遂将康某一起起诉。知道事情原委后,法官向甲公司了解,甲公司承认王某货款系公司所欠,并承诺于2020年7月1日之前将货款还清。王某和甲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撤回对康某的起诉,本案最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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