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女方哺乳期期间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能提出离婚吗?

泪如雨下时


男方在女方哺乳期期间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能提出离婚吗?

如果情况属实,比较感性地说,这是由于女方的过错造成的,所以男方提出离婚是可以的,但法院会怎么判决,不清楚。


离婚在什么时候提出?女方哺乳期间能提出离婚吗?

原则上说,只要两个人不想在一块过了,夫妻中的一方,或者两方,都可以提出离婚。通常地,离婚是在两个人没有感情、生活不能继续的情况下发生的。根据法律,婚姻自由。无论结婚、离婚都由当事人自己做主。所以提出离婚是夫妻双方都有的权利。

女方在哺乳期间,男方能不能提出离婚?通常是不可以的。女方在哺乳期内,需要一些生活上的适当照顾。所以法律一般不允许男方在此时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提出离婚是一种诉求,是人们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的一种表现与方式;但,它和能不能被法院判决离婚是两回事。

提离婚是表达自己的想法、愿望,所以,任何人只要具备自己认为存在的理由,都可以向对方或法院提出离婚。想离婚、提出离婚,是人们使自己的想法得到实现。但能不能实现,却不是以他的意志为转移的。

判决离婚是由法院作出的。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适当的裁决。有的会判决离婚,有的不判决离婚。不判决离婚的,那一定是因为提出离婚的请求人不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所以说,在女方哺乳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但能不能被法院判决离婚,是不一定的。

男方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能向女方提出离婚吗?答案是:能。

因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在这其中,女方存在过错。所以,男方可以基于女方的过错提出离婚。这也是让女方为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再者,根据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男方作为婚姻当事人也是有权利行使离婚权的。

如提问所指的,女方生的孩子不是丈夫的,因此,女方是过错方,男方是无辜的。尽管她处在哺乳期间,她也应该为自己曾经的过错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此时,男方向她提出离婚,不能算作对她施行伤害。所以,据此认为,男方可以向她提出离婚。

但是,男方此时提出离婚,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不能确定。考虑:为了孩子现时的健康成长,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仅为猜测)。

如上所述,男方在女方哺乳期期间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能提出离婚。但是,能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是另一回事。

卿听我说,你的心思我愿懂。欢迎留言、评论、关注。


卿听我说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从该法条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其中“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所以具体到您的案情,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孩子的确不是您亲生的,情感上无法谅解,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安博律师


1、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2、司法实践中,男方如有证据证明所生子女非己方亲生,自己对此不知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此外,女方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会给男方造成很大的精神损害,因此男方在提起诉讼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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