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應收賬款回款進展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和比克電池於2019年11月初簽署應收款項付款協議,約定至2020年4月15日比克電池將向公司支付第六期還款,累計計劃還款金額19,040.42萬元。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本期對比克電池銷售正極材料產品18.9萬元,收到比克電池電匯款項18.9萬元,前五期累計收到電匯34.91萬元、銀行承兌匯票820萬元、融信憑證350萬元。

公司於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關於對比克電池(指深圳市比克動力電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鄭州比克電池有限公司)部分應收票據未能到期兌付事項的風險提示公告,並先後於2019年11月16日、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16日、2020年2月18日、2020年3月16日分別披露了第一期至第五期應收款項回款進展公告。現將公司對比克電池第六期應收款項回款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比克電池應收款項回款進展情況

根據公司與比克電池於2019年11月初所簽署的應收款項付款協議,至2020年4月15日比克電池將向公司支付第六期還款1,519.67萬元,前六期累計約定還款金額為19,040.42萬元。

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間,公司在嚴格控制應收賬款風險敞口的前提下同比克電池保持業務合作,期間對比克電池銷售正極材料產品18.9萬元,收到電匯款項18.9萬元,前五期累計收到電匯34.91萬元、銀行承兌匯票820萬元、融信憑證350萬元。其中,由於350萬融信憑證出具方不承諾或保證到期兌付,公司未將此憑證作為回款處理;如憑證後續到期未能全額兌付,未兌付金額將繼續作為公司對比克電池的應收賬款。

此前,子公司湖北容百鋰電材料有限公司已對比克電池提起訴訟並獲得法院受理,相關財產保全申請已獲法院裁定支持。該訴訟具體情況請詳見公司於2019年12月16日披露的《關於應收賬款相關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11)。截至2020年4月15日,該案件尚未開庭審理,財產保全正在實施中。

二、相關應收賬款風險因素提示說明

1、公司為保障相關債權利益,已向法院提起訴訟保全並獲得裁定支持,但由於可能不是第一順位保全人,存在財產保全價值無法覆蓋訴訟金額的風險。同時,鑑於公司預計比克電池目前較難按照付款協議約定進行還款,雙方正在協商進一步的還款方案,並將根據後續協商情況,及時披露相關進展公告。

2、公司後續將根據訴訟進展情況、比克電池的經營狀況與償付能力等因素,綜合評估應收款項壞賬準備的計提情況;如全額計提,將對公司2019年淨利潤產生較大不利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應投資風險。

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比克電池應收賬款的回款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7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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