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水价几次上调,个别企业和个人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偷盗水行为屡禁不止,使宝贵的水资源大量流失,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如果您发现以下8种行为,毫不犹豫,举报!
(一)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盗水的;
(二)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原水输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盗水的;
(三)绕越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贸易结算计量装置盗水的;
(四)故意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贸易结算计量装置以及修改、伪造计量数据盗水的;
(五)采取非法充值磁卡等方式,利用预付费式水表盗水的;
(六)拆除、伪造或开启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水计量装置封印盗水的;
(七)采取拆除、改装、损坏、倒装供水计量装置以及加装作弊装置等方式使计量装置失准、失效盗水的;
(八)采取其它方法非法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
举报电话
水务集团24小时供水热线电话 86112211
水务稽查专线 19832277555
举报奖励
首期按照举报等级分别对举报人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
次期以水务集团稽查机构或有关国家机关实际追回的水费损失金额为基数,按照《办法》中举报奖励的四个等级分别再给予实际追收水费金额10%、8%、5%、3%的奖励,首期奖励金额应自次期奖励金额中扣除。次期计算奖励金额不足首期奖励金额的以首期奖励金额为准。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单次偷盗城市公共供水线索奖励最多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