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2日下午3时24分许,一辆浙C号牌的白色小型汽车在黎明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花园大酒店斑马线处,碰撞两辆同方向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的自行车,又连续碰撞前方等待红灯的六辆轿车,最后撞上人行道灯柱。事故造成驾驶人陈某受伤,两辆自行车的骑车人受伤(其中一名伤者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和除肇事车外六车不同程度损坏。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安排警力到达,民警对驾驶人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0mg/100ml,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联合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四氢大麻酚酸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民警又在第一时间提取了陈某血液、尿液样本送往温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进一步鉴定确认。经温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肇事驾驶人陈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血液、尿液中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
目前,肇事驾驶人陈某已被温州市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温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