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機關:表彰獎勵為維護國家安全作出貢獻的舉報人

據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 4月15日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安全機關依據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等有關規定,從主動向國家安全機關反映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舉報人中,評選出李某某等有重大貢獻的17人和陳某某等有重要貢獻的59人,分別進行了表彰和現金獎勵。

近年來,隨著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的普及,人民群眾國家安全意識不斷增強,特別是通過國家安全機關12339公民舉報受理電話和網絡平臺,主動舉報反映情況的明顯增多,為維護國家安全作出積極貢獻。此次受到表彰獎勵的人員中,既有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科研工作者、現役官兵,又有高校學生、社區居民、沿海漁民、務工人員等。他們有的發現可疑人員通過互聯網,以利誘、招聘、交友等欺騙手段,勾聯策反我境內人員實施間諜竊密行為。有的反映個別背景特殊的境外公司和人員,通過所謂項目合作、代理或旅遊觀光等名義,蒐集我科技、生物等領域情況。有的是出海捕撈作業時,在我領海撈獲水下可疑竊密裝置。還有的是發現我軍事目標周邊存在失洩密風險隱患等。這些情況和線索為國家安全機關偵辦案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提供了有力支持。這些都是廣大人民群眾以實際行動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作鬥爭的具體體現,是“國家安全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有效實踐,是新時代“匯聚人民力量,維護國家安全”的生動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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