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友谈了5年了,跟我提分手后分分合合,最后坚决分手,我想挽回他,想去他的工作单位上班可以吗?

用户68734454


我不知道你是怎样看待这份感情的?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是很爱很爱他,爱到非他不嫁的那种地步?

如果是,我想我应该能理解你会问这样的问题了。

两个人谈了五年,他提分手,然后分分合合,我想会这样应该是你在坚持吧!或者说,是你坚持多一些吧!

其实,一段感情走了五年,真的该定性了,两个人的好与不好,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到底要不要接受对方的这个样子,心里也该有了答案。

所以,你们走了五年还在一起,按理说这份感情应该趋于稳定了。

你很爱他,走的越远爱的越深,可他却觉得到了尽头,所以提分手,所以纠缠到最后还是分手。

他真的不爱你了,准确的说应该是厌了,倦了,变心了,没有信心和你共渡一生了,还或者觉得和你过一生不值得了,所以分手了。

一段感情要想长久真的要你情我愿才对的,勉强得来的爱就像乞求,对方的心态会高高在上,更不会去珍惜你。

去挽回一个变了心的人,真的不能逼的太紧,你去他单位上班,天天,时时,都在他眼前,这样我怕不仅不能让他回心转意,反而会让他更反感,两个人离的更远!

所以,你真的要想好,这份爱真的还能回来吗?他真的还会爱你吗?真的要去得到一份勉强的幸福嘛?

我知道放弃很难,但比起一生的折磨和痛苦,暂时的伤心,总是要好些的!




白浪灼痕


你怎么不长点记性呢?难道还要这样分分合合5年再5年,然后没有结果到那时也没有然后了吗?


手机用户范世界


相处五年的男朋友提出分手,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结果,说明你不是他相伴一生的爱人,俩个人不适合在一起,你要接受这个现实。

如果你硬去他单位工作,想挽留这段已经结束的感情,俩个人见面更显尴尬,对双方都不利。

长痛不如短痛,你何不重新开始寻找下一段感情呢?

男孩子小李,二十四岁那年在日本留学,打工期间认识一个女孩子,她也是中国人刚好是老乡。

在陌生的国度巧遇同乡很是亲切,她也没有男朋友,一来二去,俩个人互相产生爱慕,渐渐有了好感,确定了恋爱关系。

男女双方一起工作,感情升温很快,一年后的某天,女孩突然感冒发烧卧床不起,一天没有上班也没有吃饭。

小李晚上十点下班,去女孩住处给她买了喜欢吃的饭并陪伴她,深夜女孩病中独自一人,看到小李买回来可口的饭菜,女孩非常感动。

人只有在患难和生病的时候才能感知感动别人对自己的关爱。

从此以后女孩搬到小李那里俩个人互相搭伙做饭,同吃同住,宛如一家人。

甜蜜的生活维持了六年,俩个人决定领取结婚证,通知双方父母,年底结婚。

就在这期间女孩被公司派回国内开拓市场,二个人开始聚少离多的生活,过了二年分居的日子,女孩提出分手。

小李满腔热情对女孩付出了六年的感情,一下子被击打的粉碎,那时期小李就像生活在冰窟里,周围的人与事再也燃不起兴趣,每天麻木的生活着。

过了些日子,父母,亲朋好友给小李介绍女朋友相识,小李避而不见,彻底把自己的感情封闭起来了。

又过了五年,小李已经三十五岁了,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一个心动女生,俩个人有着相同的经历,都是被对方抛弃,现都是正在独自疗伤,俩人有种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感觉。

俩个人可能有太多的相似经历,也可能被情伤害太深,所以这次相遇互相格外珍惜。

爱情只有迟到,从未有过缺席。恋爱是双方心与心碰触产生的电石火花,不是单方面的相思。

结束一段不属于自己的感情,时间的拐角处还有另一份缘分,情意绵绵等着你。

人的心里都有一种喜新厌旧情结,对于恋爱婚姻也是一样,俩人初见,容易隐藏各自观点,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出来,随着时间的增长,彼此熟悉了,对于事情的看法,各舒已见,不在迎合对方,各自心态也就慢慢暴露出来。

恋爱时间不易过长,因为没有婚姻的法律保护,俩个人容易各奔东西。

建议:你不要去他单位工作,这样死缠烂打只会让他更加反感。如果他心里已经把你放下了,就是勉强结婚后也会离婚。

振作起来,相信在时间的拐角处,有一个更爱你、珍惜你的爱人深情的在默默等着你的惠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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