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輪摩托車,小孩能坐在乘員中間嗎?有什麼規定?

劉桂才612


理論上絕對不可以:摩托車載人規定很明確

摩托車作為基礎的通勤工具仍舊活躍在農村鄉鎮,每年的節假日返程大軍中總會有龐大的摩托車隊伍。而在車隊中總會發現有些車輛不按照核載人數載人,比如一輛摩托車乘坐兩個大人,中間擠著一個孩子;這種載人方式嚴格定義會違反兩條規定,然而在返程車隊中頻頻出現卻無人問津。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可以用兩個詞總結:無奈與法不責眾,但作為駕駛員最好不要這樣用車。


摩托車載人載物規定

參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55條:

  • 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 普通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歲的未成年人

  • 高速公路後座不得載人

摩托車載物左右兩側不得超出車把15釐米,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這是摩托車載人載物的絕對標準,那麼不按照標準用車會有怎樣的後果呢?


超員或超標準載物違反了交法實施條例,而且這是主觀上的違法駕駛行為。那麼違法駕駛機動車則要面對車險的拒保或絕對免賠,摩托車是必須投保交強險的;在駕車過程中如因超越超載導致車輛失控並造成其他車輛或人員的損失,理論上交強險可以免賠一部分或拒賠,因碰撞導致的一切後果很可能要自負。

除交強險以外,摩托車往往會被要求投保一份“意外險”,承保的是車輛駕駛員與乘員,額度一般為10萬元補償標準。但商業車險承保的一定是非主觀的責任交通事故,而摩托車超員超載可認定為主觀的違法駕駛行為;因為報考駕駛證時有兩項關於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理論教學與考核,持有駕駛證的人是沒有理由否認不懂法的。


綜上所述,摩托車超越超載要面對的問題很嚴重,不過這還只是責任事故中可能被拒賠的場景。如車輛在超員超載的騎行過程中出現無責事故,比如其他車輛違章駕駛導致摩托車失控,此類場景同樣會受到影響。因為對方車輛的交強險和三者險,其賠償責任範圍僅限於對方車輛的合規核載人員;通俗一些的解釋則是未滿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在後排,或兩輪摩托車乘坐了第三個人,那麼這些人是不會獲得賠償的。

總結:摩托車超員駕駛會帶來很多潛在的風險,不出事萬事大吉,一旦出事則有可能是“人亡家破”。而摩托車的被動安全保護本就是空白,騎行護具與頭盔實際能起到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且車輛的穩定性也很低,在中高速巡航時一個細微的錯誤操作就有可能造成車輛失控,那麼多出一個乘員是不是風險更高呢?所以摩托車不應該超越騎行,尤其是不應該攜帶未成人,作為家長不應該把孩子置於危險境地,對於駕駛技術切勿盲目自信,道路情況是瞬息萬變的。




天和Auto


最好別帶小孩


老船長33514


作為一個摩托車愛好者,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這肯定是不合規的。詳細見如下相關條款。

其次,市面上我見過的兩輪摩托車均為核載2人。

你的提問明顯加上小孩至少是3個人了。你超載了。

還有,如果帶小孩的話,推薦乘坐私家車或者公共交通,這樣相對也更安全一點。你說呢?

而且個人感覺作為司機摩托車帶小孩的話,開車的時候會更有壓力。所以開起來心裡也會累吧……帶小孩的話,我更偏向開車。畢竟帶小孩出門帶的東西也會更多。像我家孩子還沒週歲,每次出門都和搬家一樣。尿布,溼巾,紙巾,水,奶粉…………

如果是一個人出門,那我肯定是選擇摩托車了。摩托車在城市優勢太大了,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

其實像我們喜歡騎摩托車,又想帶著家人的,其實可以考慮三輪。也是不錯的選擇哦。既可以享受風和自由,又可以帶上家人。完美。只是現在玩侉子的少。

說不定以後我也會考慮把手裡的兩輪換成侉子。哈哈哈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度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問)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答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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