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2019年度“一带一路”
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整体延期的通知
沪科〔2020〕100号
各有关单位:
鉴于疫情在全球范围爆发后,外籍人士来沪工作直接受影响,根据我委《关于强化科技应急响应机制实现科技支撑疫情防控的通知》(沪科〔2020〕3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将对2018年度、2019年度“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执行期限整体顺延一年,具体说明如下:
1.2018年度项目执行期限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2019年度项目执行期限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
2.各项目承担单位无需提供申请延期的材料。
3.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项目承担单位需严格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尤其是关于外籍青年科学家来华时间的要求和经费分配及使用的相关规定。
4.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次申请延期。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