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费用支出,个人所得税汇缴中该如何扣除?
目前正是办理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汇缴期,纳税人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办理,最晚要在6月30日之前办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在这一期间大家可以下载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算清缴。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在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赡养老人这项是怎么规定的呢?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被赡养人”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的纳税人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多少钱,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和兄弟姐妹一起赡养老人的纳税人赡养老人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兄弟姐妹中有人对分摊方式和额度不满意,是否可以改变?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中改变。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那些纳税人?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7、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赡养老人扣除额的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8、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法定赡养人),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c101340/c101301/c101302/c5002020/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