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财新网"对于鲍某性侵事件的最新报道?

阮小虎


我们不能被带节奏,首先要明确,鲍某是法律界资深人士,而其养女只是未成年爱闹脾气的小姑娘。前者有利于己方的有力证据很正常。如果细致地听录音,就会发现小姑娘的三观明显跟普通人不一样,她似乎并不明确养父的定位,这是不是也反映了鲍某对其十几年的错误引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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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与南风窗报道的内容有不同差异是因为记者站位不同,因为其站的地方不同,观察角度也不同,导致结果也迥然不同。财新网更有法律证据上的侧重考量,南风窗似乎是倾向于道德伦理人性的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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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谓真假,更像是受害方与嫌疑人的不同角度的证词。

《南风窗》和《财新》都存在信源单一,有失平衡的程序问题。但是《南风窗》可以原谅,《财新》不行。

很显然,财新网是鲍某明及鲍某明阵营的的版本,南风窗的是受害人李星星及其团队的版本。真假可能性没办法分析,我们已经不可能知道真正的事实是怎么样的了,事实的真相只有鲍某明和李星星本人知道。通过各种证据证明的只是法律事实,并不一定是真正的事实。媒体不是无私的,都是为了热度和流量。

《财新》却不顾道德底线,把话筒交给鲍某,让他痛痛快快来个反方陈词。

这篇特稿把二者间的关系包装为夺人眼球的父女畸恋。一个从小缺爱、反复无常、歇斯底里、假装自杀的心机女,去纠缠另一个博爱、无奈、一退再退的成功男性,逼婚不成就报警、倒打一耙的故事会爱情故事。

不少理中客要跳出来叫嚣:法律也规定了被告的辩诉权利,为何《财新》不能帮鲍某发声?

因为那是法庭,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官来判断事实争议,而在没有足够权威和向心力的舆论场,一旦为强势方开放,所谓的自由就是偏袒。

或许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鲍某明利用了李星星由于长期缺爱所造成的人格缺陷,通过各种酸甜苦辣、软硬兼施、暴力和教唆相结合的方式,对李星星进行精神和现实的控制,同时长期的性侵虐待使李星星具备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特征。鲍某明的目的是把李星星完全调教成工具人玩具人,使她不想反抗,不会反抗,不知反抗。

明白的人自然会,明白,法律,也应该是正义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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