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願意為了愛情放棄禮金嗎?為什麼?

紅塵中的淚流不止


  • 沒結婚之前的我會選擇嫁給愛情,因為那時候20多歲左右的年齡的人大多都是滿懷熱情,充滿了對愛情的嚮往。現實也是這樣,我老公那時候沒有錢,我們這當時的彩禮普遍都是五六萬。我媽也說要六萬的,可是他家說什麼也沒有,我媽就說有多少就多少吧。我老公只給了我們不到三萬,好像是兩萬八,前幾年我們買房子的時候我爸媽就把那筆錢拿給我們了,後來裝修的時候因為車庫錢沒付清,我爸還給了我八九萬。當時的彩禮還是借的他同事的,因為我們那時候在一個公司上班,後來拿我們兩個人兩個月的工作加年終獎才還清楚,這件事我家人到現在也不知道。
  • 如果是以現在的想法,那我想彩禮是不能少的,多少的話根據他工作的時間來看,如果你工作了十年,還是連十萬塊都拿不出來也沒有房子車子,你說你有什麼資格結婚,你還有能力負擔起一個家庭的日常開銷嗎。當然你父母可以給你補貼,但是你要好好想想結婚以後的生活如果有了小孩需要很大的開銷的,要有人照顧小孩,肯定就要減少收入。父母也有自己的事情,身體健康還好,萬一生病怎麼辦呢,現在社會還是很現實的這些因素都要考慮到的。如果男朋友剛開始工作,那就不要結婚先奮鬥個兩年,考察一下如果是潛力股,這兩年也是可以發現的。
  • 總之呢,我覺得彩禮是體現男方家裡基本的生活保障的一個方式,如果借錢就沒有必要了,可以和女方商量選擇晚一點結婚。如果女方不在意你有沒有錢,那可以先結婚再一起奮鬥。畢竟也沒有哪個父母想看到自己的女兒嫁出去了還要吃沒錢的苦

鄒鄒壹嵋


作為男人回答這個問題也許不合適,但這已經是普遍的社會現象,毫無疑問愛情是高於禮金的,僅僅為了禮金而放棄愛情,那根本談不上什麼愛情,但從另一角度講男方應該給女方禮金,這不僅僅是習俗,還是一種尊重,禮金多少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如為了禮金問題放棄愛情那真是太可悲了!


浦江船長


禮金不是衡量愛情的唯一標準,禮金多少不重要。為愛可以放棄禮金,而且應該為愛放棄更多,一生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甘肅某地一對既將步入婚姻的情侶,因十幾萬的彩禮發生不愉快,最後演變成一對冤家,婚沒如期完成,男方一紙訴狀告上法庭,追索已給的彩禮和相應開銷,落下個不歡而散,導致親家變冤家。

彩禮婚俗應該尊重。某些父母心裡失衡,自己養大的女兒,要幾十萬彩禮不多,女兒嫁到男方家變成別人家的人,要錢理所當然。有的父母公開交易條件,娶我家女兒可以,給幾十萬為兒娶媳婦。

借彩禮之名,行交易式婚姻之實,違背法律精神,剝奪婚姻幸福,帶來諸多社會家庭矛盾。

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不要讓真愛變了味,為錯愛來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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