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援藏服務律師團招募開始啦!

關於2020年度“援藏律師服務團”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區律師工作委員會、各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

根據司法部律師工作局等單位和部門發佈的《關於做好2020年“援藏律師服務團”活動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聯發〔2020〕3號)的要求,現就本市2020年度“援藏律師服務團”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黨的治藏方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滿足西藏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選派優秀志願律師到西藏無律師縣和律師資源不足地區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推動西藏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培養當地法律服務人才,為維護民族團結和西藏長治久安,促進西藏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做出積極貢獻。

二、計劃招募人數

全國80人,本市共4人及2家律師事務所。

三、招募條件

(一)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講政治,重自律,熱心公益,有奉獻精神;

(二)本市執業3年以上律師,有獨立處理法律事務的經驗和能力;

(三)工作敬業,責任心強,善於溝通,理性對待衝突和糾紛;

(四)無酗酒、嗜賭等不良習慣,無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等不良記錄;

(五)身體健康,年齡在25-45歲之間。(有特殊經歷者可酌情放寬)

四、志願服務內容

(一)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名律師志願者每年至少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接待群眾法律諮詢、代寫法律文書,開展法律諮詢、法治宣傳教育等;

(二)積極宣傳黨的治藏方略,宣傳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宣傳民族自治法律法規;

(三)當擔任當地黨委、政府法律顧問,參與村(居)法律服務顧問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基層治理法治化;

(四)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五)對當地法律服務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做好“傳幫帶”工作;

(六)做好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律師志願者服務年限及待遇

(一)服務年限

每名律師志願者服務期限為1年。

每家律師事務所服務期限為1年,每半年輪換一次,6月集中培訓後派遣上崗。

(二)主要政策待遇

1、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相關待遇:

(1)每人每月補貼辦公、差旅、通訊和文印費用4800元;

(2)高原費用補貼為每人每年3萬元;

(3)交通補助和保險。

2、市律協相關待遇:

(1)對參加“援藏律師服務團”活動的律師志願者在服務期間補貼每人每年9萬元。

(2)建議區律師工作委員會、律師事務所對參加“援藏律師服務團”的律師志願者適當給予補貼。

(3)律師志願者在志願服務期間內免交律協會費。

(4)對完成志願服務回滬的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及區律師工作委員會,在參加本市律師行業各類評選中優先考慮。

六、律師志願者招募程序

(一)報名和審核(即日起至4月30日)

律師志願者向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區司法局律公科(處)報名,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報名表由各區司法局律公科預審後送項目管理辦公室。本市項目管理辦公室由市司法局與市律協共同設立,設在市律協業務部。由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審核並出具審核意見,再及時上報。

(二)體檢和簽訂協議(5月18日至6月1日)

市司法局組織經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審核確認的律師志願者進行體檢,並接受基金會委託與體檢合格的律師志願者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向律師志願者發送《派遣通知書》。

(三)集中培訓和派遣上崗

6月10日前,基金會通知各地律師志願者參加統一培訓。

聯繫人:鬱常瑜

地址:市律協業務部(肇嘉浜路789號均瑤國際廣場33樓)

電話:64030000-113

郵箱:[email protected]

上海市律師協會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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