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敏
一般家裡哭窮,要麼是真的窮,一點也拿不出來。要麼就是為了讓孩子知道賺錢的不易,故意誇大,讓孩子體諒父母賺錢的辛苦。還有一種特殊的叫狹恩圖報,他們會一直在說給你上學花了多少多少錢,你應該十倍百倍的回報給家庭,要麼就是不孝。
前兩種要好好賺錢,讓家裡人知道你可以賺錢養活自己,不會給家裡填負擔,甚至可以補貼家裡,愛你的父母也不會給你添麻煩,讓你自己好好攢錢。後一種,那就是拼命賺錢,買斷關係,遠離他們,不然他們的貪婪會拖累你終身。
閒著乾點啥
我覺得“哭窮”這個詞本身自帶貶義,為什麼要“哭窮”呢?父母奮鬥了一輩子,難道你不知道父母是普通老百姓,還是隱藏的大富豪?
如果說,原生家庭做了一些錯誤的事,比如因為賭博或者做了不合法的事向我們伸手要錢,而且屢錯屢犯,那我們肯定是拒絕的。一個成人為自己的錯誤負責是應該的,任何人都沒有義務持續的為別人的錯誤買單,包括家人。
如果說沒有上述的情況,就是因為年齡大了,收入下降,父母希望我們支援一把。正常人的思維,肯定是不遺餘力的提供支持。我們更應該做的是,主動給他們物質支持。
我有個朋友,本身是個普通的打工族,每月賺不了多少錢。但是自從他上班以來,省吃儉用,每月都往父母家中打錢。我問他:你不覺得這樣自己很辛苦嗎?他和我說:我還年輕,辛苦點沒什麼,但是父母年紀大了,我不能讓我的父母再受苦。
人為什麼奮鬥?很大的原因是要讓家人過的舒服。這個家人既包括我們的孩子,更包括我們的父母。但是人心在本能上都是向下長的,也就是我們的心裡裝滿的都是幼小的孩子,看到什麼好玩具了,買!有什麼好吃的,買!我們為滿足孩子從來都是千方百計的滿足。
再想一想父母,我們小的時候,是不是父母也是滿心眼裡都是我們?現在父母老了,即使自己遇到了生活的困難,絕大多數也是萬不得已,才向孩子開口。他們想著的,依然是我們,就怕為孩子增添負擔。
有這樣一個新聞,一個老父親身體快不行了,兒子請了7天假回來看望最後一面。在兒子的7天假快用完的時候,老父親還尚有一絲意識。兒子表達不滿,說:我就請了7天假!老父親聽完什麼都沒說,自殺了。
這是一個白眼狼的故事,儘管並沒有出現狼這種動物。
有這樣一句話:對自己父母都不好的人,根本不值得交。
小時候,是他們養我們;現在他們老了,請讓我們去好好的贍養他們。即使我們自己物質基礎也不好,那對於我們來說,更是一種激勵一種鞭策,有壓力才有動力,不是嗎?
所以,少買一個奢侈品包包,少去國外旅遊一趟,把留下的錢給父母作為一筆生活費吧。
看到他們的笑容,我覺得是世間最美的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