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神和與神同行,兩個以諾和兩個拉麥,結局完全不同

《歷代志上》只記載了亞當到亞伯拉罕這一族的後裔,從族譜上看,亞伯拉罕的先祖,亞當下來就是塞特,所以明確的是作為亞當的兒子,只有塞特這一族一直流傳下去了。亞當生了三個兒子,亞伯被殺,該隱流放,塞特代替亞伯流傳了血脈。塞特的後裔跟神的關係是比較親密的,從以挪士求告耶和華名,到以諾與神同行,都可以說明。這也是神決定降下大洪水的時候單獨留下挪亞一家的原因,因為他們這一族儘管也有人慢慢背離了神的道,但是總的來說還是一直有人願意信靠神,侍奉神的。

遠離神和與神同行,兩個以諾和兩個拉麥,結局完全不同

該隱殺弟之後被審判流放,但是耶和華神又給他作了記號,免得被人殺,並且明確殺該隱的要遭七倍報。這一點很多人都不理解是為什麼,似乎該隱犯下如此大罪也沒有得到相應的懲罰,反而討得了免遭殺害的記號,耶和華神的作為被質疑。而該隱的後代拉麥更是敢口出狂言,說殺他的人要遭七十七倍報。

那麼如何去理解該隱一族如此不合情理的部分呢?先來看看關於該隱後代的記述,這要跟塞特的後代相比較起來。

該隱被流放到挪得之地後就生了以諾,這個兒子是該隱得意的,所以他建了一座城,就叫做以諾城,也就是說該隱對自己犯罪之後流放的日子其實是非常驕傲的。因為他不但脫離了艱苦的勞作,還建起了象徵財富和權力的城市,而且還有了兒子可以繼承。而這一切都是該隱離了神的面之後得到的,所以心中有沒有神對於該隱來說已經不重要了。這也導致該隱根本就不會為自己所犯的罪行進行懺悔,而該隱以及他的兒子們只會在背離耶和華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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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相反,塞特的後代中也有一個叫做以諾的,很奇怪的是,這個叫做以諾的人不但不是背離神的人,他在自己的族譜中被稱為“與神同行”,也就是說不管是修為還是品行都做到了跟神一樣高潔行公義,智慧有權能。最後以諾也不是跟別的人一樣在塵世間死去,而是活了三百六十五歲的時候被神提了,就不在世了。

當然這個結局是非常好的,因為整部《聖經》讀下來,被神提的人也沒有幾個,可見這不僅是非常榮耀的事,要達到被神提的地步,也是非常難的。被提的人不僅要完全理解神的旨意並奉行,還要承擔把神的旨意正確轉達給其他人的責任,而在能力上也有非常高的要求。總之能夠被神提的人都已經是思想和行為都非常接近神的人。

那麼比較而言,該隱的後代以諾在塵世是非常驕傲的,建造了城市來榮耀自身,而塞特的後代以諾卻以榮耀神為己任,兩個相同名字的人所做的事卻絕然相反,不得不說是非常耐人尋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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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對比還體現在拉麥這個後代上。該隱的後代拉麥所生的兒子中要注意的是兩個,一個是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猶八,這裡隱含的信息很可能是享樂主義的蔓延;而另一個兒子是土八該隱,是打造銅鐵利器的,這裡隱含的信息就是戰爭兵器和打造偶像崇拜的雕像。這些隱含信息都是背離神的旨意的。

而塞特的後代叫做拉麥的,卻生了一個叫做挪亞的兒子,挪亞被認為是“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這操作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拉麥很清楚罪是怎麼來的,也領悟到了神的救贖會在哪裡實現。亞當背棄神,地被咒詛,該隱殺害亞伯,地吸了亞伯的血,也是有罪的,所以亞當的後裔被判為在地上操作勞苦,是一種贖罪的體現,但是這種贖罪要有意義,還得需要像挪亞這樣在神面前蒙恩的人。也就是說亞當之後挪亞之前的這些人因為神的咒詛受盡勞作之苦,而這些苦最終都會因為挪亞而得到補償。

這就是神賜予的救贖。所以拉麥在這裡是明白罪的原因並信靠神是有救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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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接下來的情節就是大洪水爆發,所有人都滅絕了,除了挪亞一家,於是挪亞成為大洪水之後的人類先祖。

挪亞之後記錄的族裔是含,閃,雅弗,而亞伯拉罕出自閃一族,大衛出自亞伯拉罕一族,耶穌出自大衛一族,就這樣,人類延續了第一個人類亞當以來的血統基因。

那麼現在可以來討論該隱被標記為凡是殺害他的必遭七倍報這樣的特徵有什麼更加隱秘的含義。當然世上是沒有人敢殺該隱的,即使該隱犯下了人類的第一樁世俗罪行。但這七倍報的咒詛是針對他人的嗎?

事實並不是,這個咒詛充滿了隱喻,真正遭遇七倍報的不是別人,恰好就是該隱一族。

耶和華神一開始並不喜歡殺戮,他有點兒過於寬容和仁慈,亞當沒有被罰馬上死,活了九百多歲,生夠了繁衍後代的子嗣之後才死去。而該隱殺弟也是同樣的,耶和華神給他留夠了時間繁衍,但是,該隱一族只繁衍了七代就沒有下文了。所以這個“七倍報”不是針對他人的,而是留給該隱一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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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耶和華慣用的咒詛的方式,它的名字叫做反噬。在出埃及的時候,摩西從神那裡獲得權柄可以給埃及人降災,最後一災叫做長子災,這個災難一開始並不是摩西下的咒詛,而是埃及人咒詛以色列人的,結果這個咒詛反噬成了埃及人的惡夢。

那麼在該隱身上,耶和華也使用了這種咒詛的方式。耶和華一開始不殺該隱,其實是給該隱機會悔改,重新回到順從神的道路上。但是該隱沒有領悟到耶和華這樣做的仁慈,反而認為流放的懲罰過重,超過他所作的。耶和華神沒有揭穿該隱不承認殺弟的事實,也不動聲色地給了一個陷阱。如果該隱還存有良善,會為自己的罪行懺悔,那麼他或者他的後人中就會出現“蒙恩”的人,這樣這個咒詛就被打破,耶和華就會給一個類似挪亞那樣的機會。如果該隱沒有悔改也沒有教授後代敬仰耶和華神,那麼這個咒詛最終就會實現為該隱一族僅僅繁衍七代就沒有了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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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該隱以及該隱的後代都沒有真正領悟到耶和華的用意,反倒把這個咒詛當成了護身符,以為這是自己有恃無恐的特徵,所以該隱的子孫拉麥才會說出“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這樣狂妄的話。而正是在拉麥繁衍完之後,這一族就終止了記錄,說明該隱的遺傳基因終結了。

有些人會認為如果七倍報可以實現,那麼七十七倍報也會實現,其實這是錯誤的。因為七倍報是耶和華說的,神的旨意最終是能夠實現的,但是七十七倍報是拉麥自己說的,一個遠離了神的人,他的咒詛是無效的。

從該隱後代拉麥對妻子說的話可以看出來,拉麥是非常殘暴的,“少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這裡只看出拉麥的殘暴,但是另一種記錄可能更為準確:“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這裡不但表達了拉麥的殘暴,還把因果報應也說明了,即拉麥也已經意識到自己以及自己的族人犯下了必遭報應的罪行,禍不遠已。

但一切已經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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