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未成年女儿驾驶机动车 父母在一旁‘助威’发朋友圈” 监护人已被抚顺警方处罚

“让未成年女儿驾驶机动车 父母在一旁‘助威’发朋友圈” 监护人已被抚顺警方处罚

近日,抚顺网警巡查执法接到网民举报称,一网民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段视频,内容为让未成年的女儿驾驶机动车,父母在车内为其“加油助威”。经了解,该视频发生地为我市某小区地下公共停车场。经警方进一步核实,迅速锁定了视频发布者身份。
目前,小女孩的母亲肖某已到抚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顺城大队接受调查,肖某对擅自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顺城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辽宁省道路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肖某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2000元。
警方提醒:请各位家长务必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要因为溺爱和无知让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危害自身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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