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勞動糾紛,勞動者應該瞭解哪些維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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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職場e洞察】觀點:結合多年的仲裁實際糾紛案例,主流的勞動者維權主要是“一調一裁兩審“,其次是協商、投訴,再者就是信訪 、向媒體曝光、尋求法律援助, 那麼總共有8種,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從中選取。

一、如果按照勞動者維權的順序來看,依次是:協商-調解-投訴-仲裁-訴訟,也是主要的方式。

1、協商

一般來說,勞資雙方產生勞動糾紛的時候,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就是雙方坐下來、平心靜氣地進行協商,由協商而產生的和解書,對雙方都是有約束力的。對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都是已經比較柔性化的處理方式,我們稱之為不紅臉的處理方式。

2、調解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在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雙方進行調解,這就是通常所講的老孃舅式的處理方式,也是頗受勞資雙方歡迎的處理方式。

3、投訴

如果調解還是不能成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可以書面投訴,也可以口頭投訴,也就是要啟動勞動監察程序。

注意這裡勞動監察時效是兩年,也就是過了兩年 ,那麼再去投訴的話,主張的權利是過期作廢的。

4、仲裁

如果勞資雙方調解不成功,勞動者既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告單位,這種告是勞動仲裁形式的告,需要提交仲裁申請書。

仲裁時效是一年 ,過了一年自身的權益,告了也沒人理了。

對於勞動者來說,提起勞動仲裁是不需要費用的。

5、訴訟

如果勞動仲裁委員會不受理、或者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或者不屬於仲裁庭受理範圍的勞動糾紛案件,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起訴根據情況可以有一審,也可以有二審,二審就是終審。

勞動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過了三年,告了也沒用。

二、信訪、向媒體曝光、尋求法律援助是輔助性的維權方式。

1、信訪

很多員工都知道 ,政府有個部門叫信訪局,就是接受各類群眾投訴反映,然後聯繫有關部門協助處理群眾不滿。不過說實話,現在的信訪部門比過去的效率提高了很多。

2、向媒體曝光

比如,在浙江比較出名的小強熱線、範大姐幫忙等勞動糾紛的曝光頻道。

當然也可以向12333進行報告,還可以向當地電視臺、廣播電臺報, 還有就是紙媒或者說維權公眾號進行曝光。

3、尋求法律援助

這一塊資源也是免費的資源,律師協會或者每個律師事務所每年都有對應的義務維權任務要求,有需要的人員可以打電話尋求幫助。

三、不管哪種維權的方式,都需要以證據作為基石。

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尤其是仲裁庭和法庭,對證據的依賴度是非常高的。

“誰主張,誰舉證”,同時也有用人單位的舉證倒置,比如勞動合同、工資表、員工登記表、考勤表等都在用人單位手裡,都需要用人單位進行舉證,而不是勞動者進行舉證。

從多年的仲裁案例來看,證據的主要內容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勞動合同是能證明勞動關係的首要證據。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可以通過社保繳費證明、工資銀行流水、培訓合同、工作場所的工作場景等來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2、有關工資標準的證據

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及每個月發放工資的工資表單,是有關工資標準的主要證據。

如果涉及到加班的,就需要提供已經審批的《加班單》,或者用人單位統一安排的《加班通知》,從而確定加班的天數,然後可以計算出加班工資。

四、總結

當勞動者自己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一定要蒐集好有利的證據,方可以採用上述幾種維權方式,以獲取自身的合法權益。

同時作為勞動者,一定要勇敢的站出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也正是一個個的你,都勇敢站出來,整個社會用工環境才會變得越來越好。為自己的行為,點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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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e洞察


假設一個前題,遭遇勞動糾紛,要麼是雙方對於要達成一致的問題(比如工資、待遇、工傷、離職等);要麼是用人單位“強勢壓人”,或者勞動者有點蠻不講理!否則的話,就不可能存在糾紛。

既然出現糾紛,就說明雙方是無法達成一致的,這個時候需要第三方來出面協調!我們所設立的第三方,是不會洞察一切,可以在沒人告知的情況下,主動去發現存在的糾紛,主動去幫你解決糾紛;這就需要繼續解決問題的一方,主動去告知第三方,尋求第三方的幫助。

那麼,這個所謂的第三方是誰?如何才能讓第三方為你出面協調解決?且聽我一一到來!

一、找用工單位所屬的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一般屬於社會和勞動人事保障局所屬的一個下屬部門;勞動監察大隊同時兼顧老動仲裁的職能。勞動監察大隊接到舉報或投訴,可以到用人單位進行核實;如果你舉報證據不足,可能會查了白查!如果你有一丁點證據證明你和用工單位的勞動關係,那麼,你的勞動投訴訴求會被勞動檢查大隊受理,並進行勞動仲裁程序。

二、如果勞動仲裁的結果你覺的不公平,你可以在拿到裁決書後十五日內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來進一步申訴!這個時候,你需要律師,也可以到當地司法部門,申請法律援助。否則,你勝訴的可能性很小!

三、如果前兩個程序仍沒有讓你滿意,你可以通過上訪,先找區縣一級;然後市、省,甚至中央!不過,一般的勞動糾紛,不至於讓你費這麼大的勁去瞎折騰。除非你就是一個較真的人,像《秋菊打官司》電影裡的主人公那樣,你儘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不過值不值,你自己看著辦!


流浪的人995813253


勞動最光榮,勞動最幸福。勞動者最應該受到尊敬,勞動者合法權益最應該受到保護。我國勞動法對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解決勞動爭議作出了明確規定。

勞動者遭遇勞動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應該堅持依法依規、有理有據,準備好充分的證據,採用合適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法定維權渠道


我國勞動法對解決勞動爭議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解決渠道。 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維權方式。


一是調解。這是最基本的方法。勞動者可以到本單位的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人民調解,由調解員負責協調勞資雙方的糾紛。如果企業沒有設置這種調委會,可以到企業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或者縣區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地方也沒有成立這種,那麼可以到鄉鎮街道或縣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去申請人民調解,普通的調委會每個鄉鎮或縣區都設有。調解的方式成本最低,當事人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費用。在起訴或者仲裁前,都會進行調解。調解成功以後,達成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讓調解協議書同法院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具有強制性,從而有效保護勞動利益。


二是仲裁。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人社部門設有專門的仲裁庭。工作人員在進行調查取證後,會依法作出仲裁書。仲裁書具有法律效力,對用人單位有法律約束力。


三是起訴。如果對調解或者仲裁結果不滿意,或者自己更傾向於到法院起訴,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其他維權渠道


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進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矛盾糾紛也越來越多樣化,越來越複雜。在維權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新的維權方法。


一是信訪。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信訪部門反映自己的訴求,或者通過撥打市長熱線,網站留言等方式,向當地政府尋求幫助。由政府派員協調相關部門處理。


我在鄉鎮工作時,經常遇到勞動者到信訪部門反映問題,尤其是年底,農民工集體到政府上訪,要求政府幫助討要工資。政府也確實幫助很多民工解決了問題。


二是舉報。人社部門對用人單位依法具有監管權。對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到人社部門舉報投訴,由人社部門立案查處,並責令用人單位解決勞動者的問題。


三是曝光。對用人企業拖欠工資、不按規定簽訂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等違法違規行為,可以向知名的大眾媒體和電視臺、報紙等進行舉報,公開曝光,督促企業立即整改,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勞動者維護合法權益,要依法依規、有理有據,努力爭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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