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旗下65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以及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根据《信披办法》的修订情况,经与各基金的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修改本公司旗下65只基金的基金合同,现将相关修改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本公司旗下65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做出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fm.com)上的《上投摩根旗下65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重要提示

本次修改涉及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估值和信息披露等内容,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

本次依据《信披办法》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所做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根据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相关修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订自2020年4月15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附件:本次修订基金名单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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