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區域能源 能源規劃要與城市規劃同步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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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能源局就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徵求意見稿)》,再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首次明確,國家將可再生能源列為能源發展的優先領域。長期以來,棄水、棄風、棄光等問題給可再生能源發展帶來了一定的阻礙,“優先領域”對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無疑是重大利好。

區域能源作為一種成熟有效的能源解決方案,不僅可以增加在能源使用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還可以提供廉價的能源供應、降低對進口能源的依賴、改善本地空氣質量、減少有害氣體排放等,已經在全球範圍內越來越多城市中應用。以能源利用效率為例,世界平均水平為50.32%,我國為36.81%,而丹麥卻高達72%。據瞭解,正是得益於區域能源系統的廣泛應用,使得丹麥成為全球能效最高的國家之一。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在我國發展區域能源,能源規劃與城市規劃的同步是關鍵。

區域能源

最終實現五聯供發展

什麼是區域能源呢?簡單來講,人類社會發展至今所有一切用於生產和生活的能源,在一個特定的區域內得到科學、合理、綜合、集成的應用,完成能源生產、轉換、供應、輸配、使用和排放全過程,都稱之為區域能源,目的是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城市運行成本、實現可持續發展。這對當前能耗高、環境壓力大,亟須謀求綠色、低碳與可持續發展的中國而言,顯得極其重要。

在河南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區域能源研究院院長張軍鋒看來,區域能源是結合當地資源稟賦和城市未來產業發展來設計的一套能源系統,最終實現冷、熱、電、汽和生活熱水供應的五聯供發展。

張軍鋒告訴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區域能源概念始於20世紀初,在工業由“小而分散”向“大而集中”的轉變基礎上發展而來,旨在高效滿足區域內所有用能需求。而這個“區域”可以是一個城市、一個城區或社區,也可以是一個建築群,100多年來其內涵在不斷進化。

區域能源在國際上已經有了百餘年的歷史,而我國的區域能源系統發展還不足20年,不過張軍鋒告訴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越來越多的能源企業已經轉型進入到區域能源領域,而且在全國範圍內也有很多成熟的案例,比如廣州大學城、廣州珠江新城、深圳前海能源站、珠海橫琴能源站、北京中關村能源站、APCE會議中心主會場等。”

值得一提的是,《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關於促進可再生能源供熱的意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等近年來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政策,都為區域能源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政策、財政、管理支撐,也促進了區域能源在我國的發展。

張軍鋒表示,從這些政策也可以看出,由能源消耗、汙染物排放所引起的環保壓力不斷增加,尤其是北方地區更加明顯。國家也非常重視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的開發與利用,並且提供財政支持。與此同時,能源合理、清潔利用越來越受到重視。此外,能源領域引入社會資本受到鼓勵,相關管理政策、文件越來越健全。

充分利用

能源價格優勢明顯的能源

“以前我們總是關注一個單體建築的製冷或制熱,發展區域能源就要轉變思路,為區域內的多個建築提供冷、熱、電、汽和生活熱水供應的五聯供發展。這種聯供能夠實現能源一次性投資,減少能源浪費。”張軍鋒舉例說,天津文化中心結合地下空間設置西區、南區、北區三座地源熱泵集中能源站,總供冷負荷為85875千瓦,總供熱負荷為51936千瓦,為文化中心所有單體建築提供空調冷、熱源。

事實上,水資源、深層地熱、淺層地能、空氣能、燃氣、太陽能……區域能源可利用的能源種類及方式多種多樣。

比如地熱能是一種綠色低碳、可循環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儲量大、分佈廣、清潔環保、穩定可靠等特點,是一種現實可行且具有競爭力的清潔能源。我國地熱資源豐富,市場潛力大。

又如太陽能熱利用、光電利用是目前我國太陽能利用的主要形式。河南位於我國太陽能的三類區,太陽能充分利用可有效為區域提供電力、熱源供應,減少常規能源消耗。

值得一提的是,汙水也可以作為一種能源進行利用。對此,張軍鋒解釋說:“汙水中蘊含有大量的低品位能源,汙水源熱泵就是一種汙水熱能利用的技術。基於城市汙水作為熱源,通過少量的電能消耗,在冬季‘提取’出貯存於汙水中的熱能來為建築物供熱,在夏季則‘提取’出建築物室內的熱能,利用汙水帶走熱量,從而降低室溫,達到製冷效果。”

據瞭解,在河北師範大學新校區有著目前全國規模最大且實際運行的原生汙水源熱泵系統。熱泵機房為地下設置,總建築面積約4000平方米,系統由汙水取回水系統、汙水換熱系統、介質水系統、末端水系統構成,服務建築面積約53萬平方米。

那麼在區域能源的建設中,如何在多種多樣的能源中作出選擇呢?張軍鋒表示,首先要制定能源發展目標,統籌城市發展與能源需求,充分利用當地能源價格優勢明顯、節能環保的能源,實現常規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的互相轉化與利用。其次,要保障能源系統與城市發展同步進行,減少能源基礎設施投資壓力。再次,確保經濟收益合理,使區域能源系統具有經濟生命力。

我國亟須引導

區域能源項目的頂層設計

通過對當地各種能源的綜合利用,為區域發展提供能源支撐,減少汙染物排放與財政資金投入,提高當地競爭力和環境質量。在張軍鋒看來,未來我國需要大規模發展區域能源,最終實現能源的高能效、低排放和可持續。

“發展區域能源,可有效規模化利用可再生能源或清潔能源,減少能源消耗對環境的衝擊。”張軍鋒表示,“與傳統分散方式相比,發展區域能源在成本上優勢明顯。首先是投資和運營成本低,區域能源系統負荷錯峰填谷效應明顯,分佈更為均勻,單位服務面積系統容量更小,相對於傳統的分散系統,可節約投資及運營成本10%~20%。其次,集中建設、運作和維修設備,就大大降低了運維部分的人力和費用。此外,對用於用戶來講,由於用戶無需建設能源系統、無需組建能源運營團隊、無需承擔能源價格風險,這樣一來,用戶就能夠節約能源系統投資、運營和維護的成本。”

與此同時,張軍鋒認為發展區域能源還有著降低財政資金投入與投資風險、增加招商引資規模、提高財政收入、提高當地經濟競爭力、提升城市土地利用率等優勢。

眾多能源企業看到了區域能源的發展優勢後紛紛而至,但是在現階段情況下,我國亟須有一個國家層面的標準來引導區域能源項目的設計。

張軍鋒表示,“目前區域能源的發展都是在特定的區域,由政府給予一定的指導意見,企業來實施。”區域能源的項目全部靠企業自負盈虧、獨立經營、市場化運作,雖然區域能源系統相關的許多決策及措施都需要在區域和地方層級上實現,但是目前缺乏頂層設計。

為促進區域能源系統在本區域的健康發展,張軍鋒建議政府應制定相關能源政策,通過相關能源政策的制定,為區域能源在本地區發展提供政策保障,包括收費標準、管理政策以及准入標準。

同時,他建議政府對當地具有利用潛力的可再生能源進行普查,特別是地下資源,作為宏觀政策管理、能源承載力的基礎資料。

此外,結合本地區的總體規劃,張軍鋒建議要編制區域能源規劃,實現區域能源系統發展的規範化、低碳化、經濟化,確保區域能源的長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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