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都喜歡捉姦在床?

為什麼都喜歡捉姦在床?

生活,遠比戲劇狗血。

在一段感情裡,最嚴重,最有戲劇效果,最一拍兩散的行為,大概就是捉姦在床。

但凡是捉姦,少有不兩敗俱傷。

捉姦的憤怒,被捉姦的難堪,積累了多年的感情,定格在一副這樣不堪的畫面上。

就算明明知道感情已經破裂,婚姻只是維繫,但人總是不願意提前死心,一定要把自己、也把對方逼到一個極限,定時炸彈一定要炸了,戲劇才能收場。

可是捉姦這種事情,哪裡有贏家?

愛情的發生,很難控制,情不知所起。

原本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有時候,愛情裡被強行加了雜質,有錢,有名,有權,似乎更容易催生愛情。

至少很多人是這麼以為的。

愛情本身的自然而然,在名利面前,反而沒那麼重要了。

我們羨慕有的人終究迎娶了愛情,但輪到自己了,名利又跳了出來,至少,至少有錢有名有權可以給愛情加分吧?誰也不願意在愛情的名義裡過苦日子。

於是就產生了一起並不純粹的婚姻關係。

婚後的生活成了維持,又成了堅持,最後成了折磨,互相折磨。

男人低估了除去名利之外,愛情本身對女人的影響。

女人高估自己承受自己不被愛,不夠愛對方的能力。

直到迎來爆發。

劈腿了,出軌了,留下一個爛攤子,或多或少地影響著後半生。

這至少是捉姦在床這件事發生概率最大的原因之一。

當然,一生漫長,也存在愛情在婚姻裡提前消亡,有人宣稱自己在婚後才找到了真愛。

這個時候,婚姻裡另一方的不愛,不顧家,都會成為一方出軌的理由。

似乎這樣說了,就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

再冒出一堆鬧劇。

圍觀者興奮,當事人疲於奔命。

秀恩愛時,觀眾高呼,好有愛。

劈腿之後,觀眾慘叫,再也不相信愛情了。

對於觀眾來說,不過是看了一場戲,沒有人真正往心裡去。

所以,實際上,明星也好,普通人也好,不需要跟觀眾交代,最需要的是給自己一個交代。

婚姻,本應該是愛情的歸屬。

不愛了,沒關係,愛上別人了,也好說,霸氣一點,有擔當一些,先把婚離了,承受自己背叛婚姻的後果,然後再去開始你的新生活,不要給對方捉姦在床的機會,也不要讓自己在一個赤身裸體的夜裡,被曾經睡在一個被窩裡的人捉姦。

為什麼都喜歡捉姦在床?

而捉姦對於明星來說,成本就更大。

身上還揹著代言,揹著角色,身後有經紀公司,多少人靠著自己吃飯,粉絲和觀眾們,刷著微博,等著最新的消息,期待著反轉。在捉姦之後,除了要忍受悲痛,還要努力保持理智地發聲明,解釋,昭告天下。

誰願意把自己的家事兒公之於眾呢?

還不是被逼的嗎?

被粉絲,被觀眾,被經紀公司,被名聲,被利益,沒辦法,總要給一個交代,哪怕真的是自己的家事兒。

但觀眾對於明星的態度,早就習慣了人戲不分,明星在臺上是戲,在臺下也是戲。

選擇沉默,不發聲,等到有一天,事情自己暴露出來,黑水一樣會潑過來,越來越亂,七嘴八舌,更解釋不清楚。

選擇激進,深夜發聲明,又要被人評說,知不知道家醜不可外揚?男人有沒有擔當?聲明寫的不好。公關公司該換了。

一方發聲明瞭,觀眾覺得那是一面之詞,靜待著另一方也跑出來撕逼,在這樣的圍觀之中,殘存的夫妻、情侶感情,一絲一毫也剩不下。你爆我的黑料,我爆你的黑料。在一起睡了這麼多年,誰還不知道誰的猥瑣事?既然大戲開場,觀眾嗷嗷待哺,那就撕逼吧,那就互黑吧,那就不顧後果吧。

生活已經夠難了,有點擔當,少點背叛,對誰都好。

該不該捉姦在床?

努力愛了,問心無愧,該捉就捉,該憤怒時憤怒,憤怒之後,冷靜下來,把事情處理好,從此一別兩寬。

問心有愧,感情名存實亡,不捉也罷,愛情是溫潤對方,不是成為對方的羈絆。好聚好散。

但這些都不是最佳解決方案。

最佳的解決方案是,找一個你愛的,也愛你的,兩個人的愛情經歷過坎坷,接受過不止一次的考驗,就算生活裡有誘惑,也能一門心思地愛下去。

愛情,本應是渡你渡我,而不是給彼此添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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