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穩步推進公募基金 投資新三板精選層股票

4月17日,證監會正式發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指引》(簡稱《指引》),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指引》規定,基金的投資範圍僅限於精選層股票,且掛牌公司被調出精選層的(因轉板上市被調出精選層的除外),自調出之日起,基金不得新增投資該股票,並逐步將該股票調出投資組合。

《指引》主要作出如下安排:一是明確管理人要求和可參與投資的基金類型。要求基金管理人應具備相應投研能力,配備充足的投研人員。可參與投資的基金類型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基金。二是嚴格防控風險。規定基金的投資範圍僅限於精選層股票。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機構內控、產品設計、投資限制、申贖管理、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估值披露等方面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採用公允估值方法估值並依照證監會規定在法定情形下啟用側袋機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嚴格做好信息披露及風險揭示,切實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存量公募基金履行法定程序後,方可投資精選層股票。

對於存量基金監管安排,《指引》明確,存量基金合同未明確約定可以投資精選層股票的,應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約定履行適當程序後,方可投資精選層股票,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按照《指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穩步推進公募基金投資新三板精選層股票。

據瞭解,為規範公募基金投資新三板掛牌股票行為,防範投資風險,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證監會起草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指引(徵求意見稿)》,於2020年1月3日至1月18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從反饋意見情況看,社會各界對規則總體認同,認為當前允許公募基金投資新三板精選層股票,有助於形成改革合力,改善新三板投資者結構,提升市場交易活躍度,有利於拓展公募基金投資範圍,幫助投資者分享優質創新創業型企業成長紅利。有關各方同時提出了具體修改建議,經認真梳理研究,對於合理性意見建議均予以吸收採納,並相應完善規則內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