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國教育改進期望之六——以《規劃綱要》檢視教育發展

2020年中國教育改進期望

2020年,教育改進亟需依據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改善教育治理,深化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大幅減少行政部門的各類發文指令、檢查、評估、評價,為學校潛心、自主辦學創造良好環境,解放教師,解放學生,解放社會各辦學主體,尊重教師和學生的教學與學習自主權,尊重學校和各類辦學主體的辦學自主權與選擇權,充分發揮學校辦學主體作用,充分釋放教育事業發展生機活力,尊重教育規律,培養身心健全的人。

2020年中國教育改進期望之六——以《規劃綱要》檢視教育發展

(六)以《規劃綱要》檢視教育發展

2020年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實施的收官之年,以它檢視當下教育發展是政府忠實履責的體現。

稍做對照不難看出,《規劃綱要》中確定的各項數量發展目標均已提前實現;《規劃綱要》中確立的體制改革目標多數未能實現。

在《規劃綱要》的第三部分“體制改革”中,分別從人才培養體制、考試招生制度、現代學校制度、辦學體制、管理體制以及教育對外開放等六個章節進行了論述。

《規劃綱要》公佈後教育部及各地政府在一些體制機制改革方面做出了努力,也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管辦評分離、以高考綜合改革為核心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現代學校制度

建設等多項體制改革上仍未達到設定的目標。

2020年中國教育改進期望之六——以《規劃綱要》檢視教育發展

《規劃綱要》確定的大力發展民辦教育,形成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格局的辦學體制方面,受到民辦學校分類管理等因素的影響,民辦學校發展遭遇重重阻力,已經引發了來自公眾輿論的關注。近些年的行政部門由於權力不受約束,發文過多,組織的檢查和評比過多,教師負擔過重,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於《規劃綱要》所確立的基本原則、改革措施未能以一貫之落實的結果。

鑑往知來,中國教育改進急需進行的突破依然在於改善教育管理體制和評價體制,在於推進整個社會法治進程中實現依法治教,將依法治教與遵從教育規律辦教育作為教育健全發展的雙軌,建立可持續的良性教育生態。

依法約束行政權力儘可能少地違反教育規律是當下的難題,關鍵在於防止行政部門對學校過多過濫的指令和驅使

,決策必須有專業依據,實現從個體教學、學校管理到教育政策、教育制度、教育評價對因材施教規律的系統遵守。

必須有效保障師生的教學與學習自主權,真正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讓當事人有當事權,減輕師生過重負擔,讓教育公平從抽象理念逐漸轉為關注個體間、群體間細微的需求差異,才能實現發展更加公平更有質量的教育目標。辦人民滿意的教育需要給人民更多的選擇機會與權力,讓人民更多參與教育決策。

(摘自《2019年中國教育改進報告》,教育改進專題組授權原創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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