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父性侵“养女”案,虽女性已满14周岁,也要审查是否是孤立无援,被迫就范?你怎么看?

北京张颖律师


十四岁还是个孩子,心智不成熟,容易为外界诱惑,对成功有魅力的男人倾心、甚至做出诱惑之举也算正常。何况,现在的孩子过生日了早熟。

关键是,关键是,关键是,重要的话说三遍,你鲍某是成年人,还挂着养父的名号,负有教育引导甚至训斥之责,而不是经不起所谓的诱惑,干出禽兽之举。


蝴蝶花间飞2016


年满14岁也是未成年孩子,和一个成年有城府的男人一起,不管从体能和智力都是弱势。

但两个人从心理的角度分析,还是非常互补的。互相从对方身上找到自己内心匮乏缺失得“填补”!

成年男人是典型“恋母情结”。他内心渴求一个可以和他一起玩耍、听他指挥的“妈妈”!想必他的妈妈,在他小时候不是缺位,就是过于严厉。

未成年女孩是典型的“恋父情结”。她内心渴求一个满足她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爸爸”。女孩小时候的成长过程是父爱严重缺失。他对“爸爸”的概念,都是凭着她的幻想。正好这个男人投其所好,满足了她一些虚幻的想象。

我是觉心悦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关注我一起从心灵角度,看问题根源。



觉心悦境


大家仔细看鲍光着上身拿卷胶带的照片没?你看他后面的桌子上的摆件,应该就是在小女孩的卧室里!

法律始终是根据有关条例有效证据来定罪的!

所以才有很多人可以游走于法律的边沿,钻法律的空隙!

就鲍强暴养女一案来看,最终结果或许就是不了了之。一个是社会阅历丰富,见多识广,精通法律的资深律师。一个是涉世不深,孤立无援的刚刚成年的年轻女孩。跟鲍斗无异于鸡蛋碰石头!让我感觉鲍就像一个老狐狸逗着小女孩这只小兔子玩。

从法律的依据来看女孩胜算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对手太强大了!最终的结果也就是鲍受到社会舆论,道德谴责而已!

女孩心甘情愿也行,被迫无奈也行,还是出于虚荣心,攀附心,依赖心日久生情也行!十四岁的年纪,即使再早熟,也不是成年女人啊,你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如何下得去手?就从此处看鲍最起码连做人的底限都没有!一个没有底限的人,最容易做出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我是坚定地相信鲍绝对有心理疾病!我也不相信女孩的话都是空穴来风,女孩一开始在年幼无知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被鲍玩弄诱惑,涉世不深的她也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鲍一边用色情片引诱情窦初开的女孩,一边又用物质上和头上的光环威逼利诱着她,试想一个思想上、心智上还不成熟的女孩,如何应对住这番诱惑?即使一个成熟有见识的女人也会因此迷失吧?再说这又区别于一般的强暴,又不像是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暴力强迫就范。所以这样的情况下,女孩也很难周密完善的举措出有力证据!鲍倒是运筹帷幄,早已备好证据以有备无患!

鲍更适合用诱奸这俩字!或者软暴力强奸!总之即使鲍无法定罪,就冲他去跟自己十四岁的养女发生关系,他就是一个心理扭曲灵魂丑陋的伪君子。企业高管,资深律师,这些头衔放在他身上,就是不折不扣的衣冠禽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