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护航 司法助力未成年人成长

8月20至21日,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下称《标准》)制定阶段性总结暨行工作启动会上,确定大武口区检察院为《标准》试点的12家单位之一,并确定由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对试点单位负责线上、线下督导。

“未”爱护航 司法助力未成年人成长

9月3日下午,大武口区检察院、石嘴山市阳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大武口区检察院会议室参加了线上督导会。此次督导先由王徐晖老师介绍了司法社工参与到合适成年人服务中的服务理念、方法和技巧,并通过分享在实践中遇到案例和问题,与大家就司法社工参与到合适成年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进行互相交流。

“未”爱护航 司法助力未成年人成长

大武口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此次是自2019年被确定为首批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后再一次被确定为《标准》的试点单位。

“未”爱护航 司法助力未成年人成长

大武口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社工参与培训,研讨《标准》,对照《标准》查找不足,并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深入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更多的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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