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209.1!

10月14日凌晨3時11分,

姜堰三水新都會門前,

一輛紅色汽車倒車時徑直撞上花壇。

這一異常的行駛軌跡

引起了巡邏民警的注意。

民警便立即上前詢問,

當駕駛員打開車門後,

一股濃郁的酒氣撲鼻而來。

巡邏民警隨即聯繫了姜堰交警大隊。

驚!209.1!

隨後,大隊值班民警到達現場,立即對駕駛員彭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高達209.1mg/100mL,接近醉酒標準的3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驚!209.1!

據彭某交代,當晚她在城區某KTV喝酒聊天,期間共飲6、7瓶啤酒。凌晨3時許,彭某出來購買食品,隨後駕駛車輛準備調頭,卻不想撞到花壇。

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依法抽取了駕駛員彭某的血樣,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之中。

驚!209.1!

驚!209.1!

醉駕屬於犯罪行為:

▶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醉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不僅是忠告也是鐵律,

希望廣大駕駛員引以為戒!


驚!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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