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晉安宣判一起涉防疫物資詐騙案

本報訊 (記者 何曉慧 通訊員 吳強)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口罩需求激增,一些不法之徒便打起了假借買賣口罩詐騙錢財的主意。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通過“雲庭審”審理一起口罩詐騙案。法院經審理作出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被害人贓款。據悉,這是疫情防控期間,福州地區案值最大的口罩詐騙案。

1月28日,陳某趁口罩貨源緊缺之機,在其微信朋友圈中轉發他人發佈的口罩貨源信息,欲通過倒賣口罩賺取差價。之後,由於沉迷網絡賭博,她又萌生騙取他人購買口罩預付款用於賭博的想法。看到陳某轉發的廣告,多名被害人在微信上向其諮詢口罩銷售事宜。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陳某將口罩照片、合格證、廠家信息發給被害人,並將與自己偽裝成口罩商家的微信小號聊天信息截圖發給被害人,以此進一步騙取信任。收到貨款後,陳某隨即轉入賭博網站參賭。

經查,2月7日至2月17日間,陳某共騙取5名被害人支付的口罩貨款合計77萬餘元,後因被部分被害人催討而退款20.8萬餘元,尚有56.17萬元未退還。晉安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多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作案後,被告人陳某妄想通過報假案以逃避責任,其行為性質惡劣,依法應予從重處罰。據此,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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