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宣判一起涉防疫物资诈骗案

本报讯 (记者 何晓慧 通讯员 吴强)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口罩需求激增,一些不法之徒便打起了假借买卖口罩诈骗钱财的主意。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通过“云庭审”审理一起口罩诈骗案。法院经审理作出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赃款。据悉,这是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地区案值最大的口罩诈骗案。

1月28日,陈某趁口罩货源紧缺之机,在其微信朋友圈中转发他人发布的口罩货源信息,欲通过倒卖口罩赚取差价。之后,由于沉迷网络赌博,她又萌生骗取他人购买口罩预付款用于赌博的想法。看到陈某转发的广告,多名被害人在微信上向其咨询口罩销售事宜。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陈某将口罩照片、合格证、厂家信息发给被害人,并将与自己伪装成口罩商家的微信小号聊天信息截图发给被害人,以此进一步骗取信任。收到货款后,陈某随即转入赌博网站参赌。

经查,2月7日至2月17日间,陈某共骗取5名被害人支付的口罩货款合计77万余元,后因被部分被害人催讨而退款20.8万余元,尚有56.17万元未退还。晋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作案后,被告人陈某妄想通过报假案以逃避责任,其行为性质恶劣,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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