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加拿大移民局對關於移民申請的安置費用及資金證明發出了最新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新遞交的申請按照舊的資金證明準備將會導致拒籤後果,廣大申請人要注意啦!
申請移民時,移民局要求新移民攜帶的家庭資產最低要求,俗稱安家費。主要用於登陸加拿大後的日常開支費用。
2020年1月1日後資金證明標準
同樣地,加拿大省提名項目同樣採用與聯邦相同的資金要求,資金可存在主申和副申名下。
一般要求遞交6個月內的平均餘額不少於下表要求,為了避免匯率波動,可以多存一點。
假設4口人存15萬人民幣,接近3萬加幣就很保險了,安家資金/資金證明這件事情上寧可多不可少。
家庭成員數包括配偶,未成年受供養子女(不論該子女是否隨行),不包含主副申請人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這些,只包含小家庭的成員,各個家庭情況不同,安家費用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