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入选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欧阳继潇 通讯员 高珊珊 青岛报道

2020年10月19日,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其中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4个、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30个、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30个,城阳区入选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城阳区入选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城阳区入选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近年来,城阳区以“阳光城阳”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阳光党建、阳光政务、阳光发展、阳光治理、阳光生活”五大工程,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启用全市规模最大的城阳市民中心。创新社会治理,入选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被确定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和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在全国县(市、区)政务热线中率先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在全市率先试点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入围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全国首个政务公开视听工作室“阳光房”在城阳区启动。落实普法责任制,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下一步,城阳区将以入选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为契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明确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完善学法制度,加强民法典学习,推动民法典实施;不断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积极争取试点任务,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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