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援助、隔離觀察,宋代多管齊下的防疫工作“很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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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集市

宋代在中國醫政史上具有顯著地位,是一個“把封建社會的醫政事業推向了高峰”的時代。宋時醫學制度完備,醫事政令頻頒,醫學成就輝煌等既體現了宋代醫學的繁榮昌盛,又表明了宋代政府對醫學領域的極大關注。本文將深刻探究宋朝城市的防疫制度,體味先祖在防疫工作方面的智慧結晶。

四災之首為疫病,百姓患疾苦難言

1、宋朝人民對疫病的認識

宋代是中國古代疫病多發的一個朝代,這不僅造成宋代人口的大量死亡、疫情的廣泛傳播,而且還影響到經濟的發展和戰爭的進程。宋代政府為此採取了多種措施進行疫情預防和疫病救治。但在認識到疫病危害性到制定有效的防範疫病措施經歷著不斷摸索和改進的過程。 起初受天人感應思想影響,

疫情災情發生時多建議君臣檢點自身行為

隨著人民對瘟疫的認識漸漸增多時,漸漸地不再將瘟疫視作君臣失禮,導致上天降下災難的懲罰,而開始將其視作自然災害的一部分。如“民之災患大者有四:一曰疫,二曰旱,三曰水,四曰畜災。”古代人民將疾疫列於首位,認為其與早災、水災、畜災是有損國力的四大災患,進而在政府治理中提示需要特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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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營瘟疫

哲宗時,範祖禹對於救災方法不當可能引發疾疫流行的奏議,將對疾疫的認識提高到了相對科學的層面。宋臣程叔連指出,救災時集中施捨粥飯的行為不當,因為這樣集中救濟的方法會造成人口聚集,進而引發疾疫擴散,並在奏議中明確說明了“眾之所聚,疾勢易成,轉相漸染,難以復治”是疫病傳播的重要原因。

宋人對疾病的認識亦體現出新儒學的“格物致知”的學術思潮,那時的知識分子希望探究事物原理,從而獲得新知。《太平聖惠方》是太平興國三年至淳化二年由太宗下詔官修的醫學方書,書中記載了北宋前期有關傳染性疾病的病因、病機、病候的認識,體現出宋人對傳染病的認知程度。

2、宋朝時期疫病的危害與嚴重程度

儘管說宋朝的醫學水平可以在封建王朝中達到巔峰的水平,但宋朝時期人民的醫療條件還有衛生意識都還是十分薄弱的,因而當瘟疫病發作時,帶來的災害是十分嚴重的,《太平聖惠方》載:“

但一人受病,全家不安,有此相染 時氣轉相染易,乃至滅門,傍至外人,無有不著者,轉相染者,延及外人,人不敢視者。”如上論當傳染病出現時,出現了人傳人的跡象特徵,得了傳染病的患者不僅傳染給與其有親密接觸的親人,至使全家被滅門,還會通過氣息傳染給與其接觸過得陌生人,可見當時的疫病的可怕程度。而且一場瘟疫下來可能造成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人民的死亡。對當時的人民的生活和生存帶來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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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預防措施

懸壺濟世有良方,多管齊下顯奇效

1、宋朝防疫制度產生的思想根源

宋代醫療福利制度的產生受到中國傳統文化中鼎足而立的三大思想體系一一儒、道、佛思想的深刻影響。宋代儒、道、佛三教共存,相互融合,成為統治階級的主流思想,在治理國家的方略上表現為仁政。同時,儒、道、佛思想也是長期以來影響中醫學的主要思想,在治病救人的行為上表現為仁術,在養生修身方面表現為道術和禪術。

三者成為了當時宋朝人民能夠普遍接受的思想,因而在制定防疫制度時必然會受到儒、佛、道三家思想的影響和指導,因而可以說宋朝防疫制度的思想源泉來自於儒、佛、道三家思想的結晶和融合。

在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思想,以及道家治大國如烹小鮮的思想和佛家以慈悲為懷的思想的指引下,廣大宋朝學子積極投入到治理國家和治病救人的行列之中

,如宋代范仲淹“不為良相,則為良醫”的思想追求,正是當時宋朝學子夢想的典範,要麼成為良相治國要麼成為良醫濟世,可見當時的儒佛道思想的交融為當時的醫療防疫制度的形成和發展產生了巨大的作用,因而可以說儒佛道思想的共存和相互融合是促進宋朝先進的醫療防疫制度的思想根源。

因此在宋朝時期,宋臣程叔遴乞奏朝廷實施醫療防疫時中應注意如下事項:疫病多發地點為城郭、多發季節為春季、多發時期為災荒時期,因此建議政府及時掩埋屍骸、安置流民、施以醫藥、及時救治。從防疫的措施中我們也能感受那種在三種思想交融下產生的格物致知,追求理性認識的思想對當時的君臣產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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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官行醫

2、宋朝防疫制度採取的措施

  • 建立專門救災防疫機構

由於宋代災害與瘟疫多發,針對突發的災情與疫情,政府需要採取相應急救措施予以應對,建立機構遂成為及時救助災民的方式之一。《壽安院記》載:“國朝置福田院,恤窮疾。與天地同一好生。常平倉專使領.為凶荒疾疫設,將以救民病,而或者反以政事病民。朝廷將撫卹患病百姓,施以醫療救助,作為政事過問。出現了以救災救疫為初衷而建平民醫療機構——福田院。

  • 隔離疫病疑似患者

考慮到疾病的傳染性問題,宜以病人輕重而異室處之,以防就此調整、更名設立專門救治病患的安濟坊。安樂廬的管理規定中亦出現如下“軍民在路遇疾,往往客店戶惡其擾人,又慮傳染,多是不肯安著。本府巳告示城內外客店戶並軍巡地分,遇有經過人病患,仰即時具狀,經提督官,隨即押下,差醫人診視,給藥醫治。”據此可知,

宋代平民醫療機構在管理中關注到了隔離病人以防傳染的必要性,遂建立制度保障執行。

  • 派放醫療物資提供用藥保障

如孝宗隆興二年(1164),戰爭引發疫情:“兩淮經虜人蹂踐,流移之民飢寒暴露,漸有疾疫。令和劑局疾速品搭修合合用藥四萬帖。”《宋會要輯稿》載,孝宗淳熙八年(1181)四月十一日詔:“軍民多有疾疫,令醫官局差醫官巡門診視,用藥給散。” 分析上述史料可知,宋代藥局開設有急診服務:一是實施夜間值班制度,為百姓急診用藥提供保障;二是面對疫病流行,能夠統一布控藥品,以期全力急救感染者,穩定百姓恐慌情緒,關注到了醫療急救工作的生理和心理兩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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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藥防控

  • 實施完善的助葬制度

宋代醫家陳言《三因極一病證方論》中,將疫病的病因歸納為“況疫氣之所興··一獄溫、傷溫,墓溫,廟溫,社溫,山溫,海溫,灶溫,歲溫,天溫,地溫等,不可不究。其中的“墓溫”位居第三,可見當時人們就開始注意處理因疫情導致死亡人的遺體的處理,在處理遺體安葬時與墓地擇址有較大的關係。

因而宋朝的人民用義冢漏澤園的方式掩痊貧病屍骸,漏澤園妥善選址的做法有效地防止了因墓址選擇不當而引起的“墓溫”等疫病。其作為與醫療防疫相關的助葬制度,有效防止了疫病傳染,維護了公共衛生安全。就此形成了相對完備的生有所養,病有所醫,死有所葬的制度體系,這種助葬體系制度不僅減少了瘟疫病情的再次傳播,而且還有效的減少了當時百姓因疫情導致的殯葬困難。

  • 獎懲疫情管理人員

為了監督管理人員的醫療救助行為,保證醫療福利機構的有效運作,宋代平民醫療機構制定有獎懲制度。浙江紹興府養濟院規定:“將病患人拘籍,累及一千人己上,至來年三月一日死不及二分,給度碟一道,及五百人己上死不及二分,支錢五十貫;二百人己上死不及二分,支錢二十貫,並令童行分給。”對於救治效果好的機構,醫護人員都會給予獎勵。

京師福田院規定:“書為課績,量與酬獎,死損多者,亦立殿罰,令官吏用心販恤須要實惠及貧民。”文中說明死亡率高的機構給予懲罰,表明了建立這些機構遂要惠及於民的目的,並且通過設立獎懲制度,不僅可以激發疫情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好,還能夠通過制度的設定來賦予疫情管理人員的責任感使得當時的官員們在面對疫情時避免出現散漫消極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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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問責

總結

宋朝是較為重視醫藥衛生事業的朝代,在宋代醫藥機構的設置較為合理,除了沿用前代的一些醫藥機構,宋代翰林醫官院的職能為主管醫藥行政事務,從而強化了政府在醫藥行政方面的管理,宋代針對平民百姓而建立醫療福利機構,以政府、官員為主的官辦性質主導,在為貧苦百姓提供正規醫療場所的同時,這種健全的公共衛生管理理念,和運行機構,在當時防護控制疫情中取得了一定救治成效,獲得一定醫療經驗,對醫學發展具有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宋代醫療福利制度研究

2、宋代城市的防疫制度

3、宋朝後勤運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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