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述职决定手下全休员工奖金高低否是合理?有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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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合理取决于这样的办法是否经过合理合法的内部程序制定并通过的,如果是相关部门主管达成的共识并通过的,就是合理的,若有觉得不合理可以提议,直到修改,否则就要无条件的支持。这个属于企业内部管理行为,目前没有也无需法律支持,只要公司内部通过合法程序产生的管理办法,就是合理合法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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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君张健律师


题目信息量不足,所以分开来说:

首先,公司奖金的发放办法,是由企业自己规定的,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办法,不需要法律依据。但是奖金的分配制度以及具体分配方式,需要提前规定出来,并取得大多数员工同意后公布。

其次,部门领导述职,是对要部门工作的总结,代表了本部门的工作业绩,所以以此为依据决定本部门奖励是合理的。这个合理的是指的决定本部门所有员工的奖金之和。而每一位员工的具体资金额度还要根据每位员工的具体工作业绩来定。

第三,题目未说明部门领导述职决定的是本部门奖金的总和还是本部门所有员工每个人的具体奖金。如果是决定手下员工的具体奖金则是不合理的。

那么一定额度的奖金到了部门,如果公司有员工个人奖金的分配方式,则按公司制度来。如果公司没有相关制度,建议参考如下办法进行分配:

1、由部门经理负责,首先根据岗位制定出每个岗位的奖励比例,这是需要提前制定出来的。

2、然后部门经理对每个人的工作业绩进行评

估,结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虑。最后的考核得分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确定,得到认可。

3、两方面结合,确定员工具体奖金数额。并上报上级领导批准后发放。

这样做会比较公平,也会得到员工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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