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峄城区交警大队发布《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测速设备的公告》,将于2020年4月21日0时起启用206国道运河大桥北路段处测速设备,限速值为70km/h。
公告全文如下: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0年4月21日0时起启用206国道运河大桥北路段处测速设备,限速值为70km/h, 现予以公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13日
来源丨大众网枣庄·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