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受害者愿意民事诉讼,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有何依据?

w按照惯例


刑诉诉讼除了自诉案件外,其他的是公诉案件,是检察院提起公诉。所以构成刑事犯罪的,对于公诉案件不是受害人提起诉讼,而是基于公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进行民事赔偿。


学法律的小姑娘


我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代理多个侵财类刑事案件被害人挽回损失。结合以往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就您的这一问题,我有以下看法:


首先,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不冲突的

根据您对案件的描述,您是诈骗案件的受害人,希望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的维权。若民事案件的被告有刑事诈骗的嫌疑,即使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最终被追究刑责,也不影响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简而言之,提起的民事诉讼后照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追究刑事责任会给犯罪嫌疑人施加更大的压力

相比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给犯罪嫌疑人的压力是比较小的,无非赔偿而已,这甚至会让犯罪嫌疑人有恃无恐。


从挽回损失的角度,若您有比较扎实的证据,建议您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才会给犯罪嫌疑人施加更大的压力。


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压下,犯罪嫌疑人为求得轻判,通常会主动退赔受害人的损失,这样更有利于实现您的诉求。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已被追究刑责,则不能针对犯罪嫌疑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刑诉法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通俗讲,若犯罪嫌疑人已被追究刑责,您的损失只能通过追缴其违法所得或法院判令被告人责令退赔的方式弥补。


综上所述,若您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公安机关已立案受理,这就是一条只能向前、不能回头的“单行道”,只能指望追缴或法院判令被告人责令退赔的方式弥补损失;

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则有较大的选择主动权,可进可退:可在胜诉后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弥补损失;若民事诉讼结果不理想,则可继续向公安机关报案。


若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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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任鹏


一般来说,除了自诉案件之外(如重婚罪、诽谤罪等)刑事案件的立案与否与受害人的意愿关系不大。

一旦公安机关认定构成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应当立刑事案件,退赔受害人可以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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