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正:由〖仝卓事件〗看受教育者的权利

〖仝卓事件〗

近日,艺人仝卓自曝曾在高考期间将自己的往届生身份改为应届生,被质疑涉高考舞弊。2020年5月29日晚,教育部官方微博表示:“已要求山西省教育厅、有关高校和中学开展调查。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零容忍,此事虽时隔多年,但会坚决追查到底。”30日,新京报记者探访仝卓运城老家,村委会主任仝存生称,其父亲仝天峰在临汾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小时候见过仝卓。6月12日,山西省临汾市纪委监委作出关于仝卓以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等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省教育厅)已作出仝卓参加山西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决定;仝卓2018年取得的中央戏剧学院毕业证书被撤销。

〖法律解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据此,学生(无论是所谓应届生还是往届生)仝卓是享有法定接受教育权利的公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全国教育。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据此,高等教育的招生对象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具体规定。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据此,教育部是教育考试制度的承办机关。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据此,学校的权利仅限于招生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即“仝卓事件”中,任何学校没有界定学生或受教育者是否属于往届生、应届生的权利,且往届生、应届生均不是法律上的身份之含义,仝卓的法律身份是学生或受教育者。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据此,任何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仝卓在报考高等教育升学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规定“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仝卓事件”中,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规定了考试舞弊的情形。

“仝卓事件”中仝卓由“往届生”变更为“应届生”参加当年高考,其前提是学校解放军艺术学院设置了违法的考试规则,若干年后,仝卓自曝曾在高考期间将自己的往届生身份改为应届生是对学校违法设置考试规则的公开表达,是对教育部门制定考试制度的公开拷问。据此,仝卓在当年考试过程中没有舞弊行为。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举办国家教育考试,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认定仝卓在考试中是舞弊行为时,应当认定教育部疏于管理,教育部应当承担责任。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据此,仝卓在学校中央戏剧学院(教育部直属学校)学习之后取得的本科毕业证书有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省教育厅)已作出仝卓参加山西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决定和仝卓2018年取得的中央戏剧学院毕业证书被撤销的处理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笔者认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教育部知悉仝卓自曝曾在高考期间将自己的往届生身份改为应届生之后,要求山西省教育厅调查程序合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已(山西省教育厅部门)作出仝卓参加山西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决定;仝卓2018年取得的中央戏剧学院(教育部直属学校,地址北京市)毕业证书被撤销的处理没有法律依据。山西省临汾市纪委监委作出通报有关仝卓考试“作弊”部分是否由教育部移送山西省临汾市纪委监委受理?法律依据是什么(仝卓事件的定性问题)?板子不能打在学生仝卓身上,仝卓自曝曾在高考期间将自己的往届生身份改为应届生是对学校违法设置考试规则的公开表达,是对教育部门制定考试制度的公开拷问,是对公民享有平等权利的公开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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