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发展局启动金融奖励工作

为加快推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升城市金融资源集聚能力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按照《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大政办发〔2018〕130号)规定,市金融发展局3月24日启动2019年度金融奖励工作。疫情期间采取“预约制”和“提前告知制”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截止4月15日,共计受理43家(次)机构申报资料,下一步按照进度安排进行综合评定、数据测算、汇总上报、资金发放等工作。

政策2018年实施以来,已向85家机构发放奖励资金12934.06万元,支持大商所上市4个期货新品种和4项期权工具,开展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等重要业务创新;推动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东北区域总部、东海航运保险东北区域总部等31家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落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等28家金融机构升格;推动中荷人寿等6家法人总部增资扩股30.86亿元,金融资源集聚效果显著,很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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