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兩起“複製式”事故,民警提醒:“三讓原則”要牢記

2020年4月11日下午18時許,渝中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朝天門大隊接群眾報警,大溪溝嘉濱路加氣站附近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事故。

民警立即出警,到現場後對事故發生情況進行了解,得知駕駛人黃某在調頭時與正常直行白女士駕駛的轎車碰撞。據調查,黃某是網約車專職司機,沿嘉濱路行駛至加氣站路段時接到一起大溪溝客戶訂單,遂準備調頭往大溪溝行駛,在調頭時粗心大意沒有觀察,半個車身駛向對向車道時剛好白女士駕車直行駛來,一時間白女士無法減速避讓不及直接將黃某車子撞地轉了90度,兩車才停了下來,所幸兩人都繫了安全帶,並無人員受傷。

三天兩起“複製式”事故,民警提醒:“三讓原則”要牢記

因黃某操作不當未做到文明禮讓安全駕駛,民警依法斷定黃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要承擔兩車三四萬元的損失。黃某坦誠自己平時駕車習慣不好,調頭時未仔細觀察,這次事故讓自己懊悔不已,今後一定吸取教訓。

無獨有偶,4月9日,在滄白路也發生一起類似的交通事故。“11日的嘉濱路的事故完全就是9日滄白路事故的翻版,連損失都差不多,像複製一樣。” 朝天門大隊民警說。據瞭解,2020年4月9日17時許,莫某駕駛越野車從滄白路停車庫駛出,也沒有觀察主幹道直行來車情況,開出瞬間和沿左側直行的劉師傅的小轎車發生碰撞,劉師傅車子安全氣囊全部彈開,事故發生時無法踩下剎車,車子繼續向前行駛,直到撞到最右側護欄才停了下來,從監控裡面看出,劉師傅慌亂中連忙開門下車,所幸當時剛好是紅燈狀態,路口車輛都在等紅綠燈,未造成更嚴重損失,也無人受傷。民警依法斷定莫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事後據瞭解,兩車損失較重,維修費用大概在五萬元左右。

三天兩起“複製式”事故,民警提醒:“三讓原則”要牢記

民警提醒,行車上路,在變道、調頭時,一定要遵守交通信號燈,在沒有信號燈地方要做到文明禮讓,安全通行,牢記“三讓原則”。三讓原則是哪三讓?

據民警介紹,駕駛人在日常駕車行駛中,主要還是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警察的指揮、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的指示規定來行駛的,三讓原則其實是在上述條件都沒有的情況下,用來決定先行權的三條原則。 一是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二是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機動車先行;三是相對方向行駛的車輛,右轉彎車輛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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