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法院“四項機制”快審快判涉疫情刑事案件

  疫情期間,蚌埠市法院採取四項機制,快審快判涉疫情刑事案件。

  協作配合。聚焦重點難點,圍繞比較突出的暴力妨礙防疫工作人員檢查現象,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聯繫,通過電話聯繫、視頻會議方式,就妨礙公務犯罪的基本證據標準、量刑尺度形成共識。

  工作指導。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執行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既要依法予以嚴懲,又要堅持證據裁判規則,確保案件經得起歷史、法律檢驗。

  突出效率。要求涉疫情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當庭判決。近日宣判的兩起涉疫情妨害公務案均是檢察機關移送的第二天就開庭審理、當庭宣判。

  以案釋法。既對被告人做好釋法說明,又注重社會引導。兩起涉疫情案件公開宣判後,在法院門戶網站、法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廣泛宣傳報道,網上瀏覽量突破4萬次,教育和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積極配合開展工作。(和鵬飛 記者 李旭)

蚌埠市法院“四項機制”快審快判涉疫情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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