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旗舰店与电商平台:应该荣辱与共吗?

2019年11月5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召开的“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指出了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直接指出“二选一”违法。

多家跨平台经营的大品牌公司,都曾感受到电商平台“技术暴力”的暗流威胁。要求“选边站”、“二选一”的手段是相当隐晦的,很难将这种威胁形成证据并予以固化。但这种威胁又是真真切切地如同达摩克里斯之剑一般悬在他们的头上。

电商平台也真切感受到竞争者之间带来的巨大压力。流量,作为平台生存的生命线,是电商平台最为关注和重视的。以天猫为例,假如某品牌旗舰店同时在天猫和京东开店,天猫分配给了该店流量支持,结果消费者在京东上发现商品的售价比在天猫上更便宜,同样的商品,不同的价格,当然选择在京东平台上购买了。不仅如此,消费者还会在脑海中形成京东平台上的商品比天猫平台上的商品更加便宜的意识,最终导致流量向京东平台转移,这对天猫是一种巨大的损失,毕竟流量是一个平台的血液。

说到底,平台与商家的竞争,平台与平台之间的竞争,都是出于对流量资源的争夺,有流量就有一切。但是,唯价格导向的流量的竞争,最终受损的仍然是消费者,也不利电商业的发展。

竞争与合作,竞争中的合作,合作中的竞争,游戏还会继续在平台之间、平台与商家之间上演。如果在竞争与合作当中,多考虑长远利益,少些眼前利益,荣辱与共,行业发展是否能够更好?我认为,注重产品质量的提高,注重服务质量的提升,才是王道。其效益虽不见得能够立竿见影,但是,这才是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想想京东快递的口碑,不就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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