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將命名安全發展示範城市 9地已啟動創建工作

我省將命名安全發展示範城市。省安委會近日印發的《四川省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明確,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範圍為副省級城市及所轄行政縣(市、區)、地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每年評價命名一次,獲得命名的城市每三年複評一次,未通過複評的撤銷命名並摘牌。

根據《辦法》,參評城市要聚焦以安全生產為基礎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完善城市安全各項工作,主要包括源頭治理、風險防控、監督管理、基礎保障、應急管理等五個方面。同時,規定了“六不評”:在參評年及前5個自然年內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或在參評年及前3個自然年內發生重大事故災難的;在參評年及前1個自然年,因城市安全有關工作不力,被上級黨委、政府、安委會約談、通報的;國務院安委會及國務院安辦、省安委會及省安辦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未按時整改到位的;已獲得命名城市被撤銷命名未滿2年的;在參評年及前1個自然年內,發生重特大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藥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或因工作不力導致重特大自然災害事件損失擴大、造成惡劣影響的;其他不宜參評的情形。

省安辦還印發《四川省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0版)》,設6個一級項、16個二級項、49個三級項。每項都有對應分值,共100分,覆蓋城市安全規劃、運行、管理等方面。

目前,成都市新都區、攀枝花市東區、江油市、隆昌市、閬中市、宜賓市南溪區、廣安市廣安區、中江縣、汶川縣等9個縣(市、區)已啟動省級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記者 任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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